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
1985年6月20日成立的地方全民所有制金融机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资产5400万元。业务范围包括:委托和信托存、贷款;实物和融资租赁;发行或代理发行债券、股票;有价证券转让、抵押、代理保管;经济咨询、债务担保、信用鉴证以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金融业务。截止1991年末,公司资金营运规模达28687万元,累计发放贷款84524万元,债券发行额34058万元,证券交易额38908万元,金融租赁额2871万元,实现利润2446万元。1986年和1987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先进单位”。1990年12月5日首批参加“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运用微机联网开展跨地区交易,获取了较好的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