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系规划
为统筹协调好城市水系的各种功能,保证防洪、排水、供水安全、水生态环境良好而做出的安排和决策。是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内容。城市水系规划的目的是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改善和提高河道防洪除涝等功能,确保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原则主要有: 保护优先,可持续利用原则; 立足原有水系与发展改良水系相结合原则; 不减少区域调蓄水面积率原则; 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原则; 与时俱进,与各部门规划协调发展原则。
规划指导思想是: 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 《水法》、《防洪法》 和《河道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要求,从适应城市化、现代化发展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出发,在现有河网水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河道的功能及其变化进行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健全地区河网布局,优化改良河网水系; 建立和健全河道管理机构,加强对河道的控制与管理,确保河道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河道水系规划主要是对不同河道和水面积控制进行规划。要以现有水面积率作为最低控制阈值,并随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远期水面积率应有所增加。对规划河道的河口宽度适当加以控制。为确保河道规模和调蓄水面积,若现状河道断面标准大于规划标准,则维持原河道标准,不得缩减。同时,对于必需修建护岸的河段,其河道两侧护岸间的间距一般不小于梯形断面时相应于最高水位时的水面宽度。河网水系规划主要是编制分区水系规划,做到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与防洪排涝规划相结合,与改善城市面貌相结合,与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相结合,与规范河道管理工作需要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分区水系规划总体思路是在区域河网水系主框架基础上延展和优化各区河网布局。城区河道尽量保留,其他区域在充分利用现有河道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新开、局部沟通、疏拓整治等工程措施,尽力改善河网水系,以满足防洪排涝和改善环境等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