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犯罪违反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刑事规范或惯例,危害国际社会公共利益与安全,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主要特征是: (1) 国际危害性。即危害国际社会公共秩序的属性。这是国际犯罪的本质特征。(2) 国际公认性。即违反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刑事规范或习惯。这是国际犯罪的法律表现。目前国际社会尚无统一的国际刑法典,因而国际犯罪的公认性,主要是通过体现各缔约国并行不悖意志的国际条约所规定。(3) 应受刑罚惩罚性。即国际社会危害行为达到了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应受刑罚惩罚性与实际受到刑罚的惩罚是两回事。当前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刑事规范一般尚未规定具体的法定刑,对于某一国际犯罪是否予以刑罚处罚和处以何种刑罚决定于各国国内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