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艺术
指广告的艺术性或以艺术形式制作的广告。 现代广告是一门综合艺术,它大量吸收了绘画、摄影、书法、雕塑、装潢、文学、电影、电视、广播、音乐、舞蹈、戏剧等的表现手法和方式,将表演艺术、造型艺术、语言艺术和综合艺术熔为一体,综合成一门新型的艺术形式。广告应尽可能利用艺术表现手法使构图悦目,文字优美,色彩、线条、形态和谐美观,播音,声响富于节奏,创造符合商品内容的艺术形象,促使人们从内心深处产生去寻求理想的消费模式和符合自己审美需求的商品的强烈要求。 这种艺术形象又分为视觉形象、听觉形象、语言形象和综合形象。 其共同特点是具有真实性、实用性、鲜明性、时空性、民族性、多元性和多样性。 广告的艺术要素分为主导艺术要素和辅助艺术要素。以视觉传导为主的广告媒体,主导要素是文字、画面、造型、模特、实物等;辅助要素是色彩、灯光、位置、背景等。 以听觉传导为主的广告媒体,主导要素是语言、音乐;辅助要素是拟音、节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