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文化委员会Canada Council指导和资助加拿大文化活动的机构。总部设在渥太华。在《马西报告》的建议基础上,1957年由众议院批准成立。旨在资助并促进从事文化事业的个人与团体积极研究艺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以及出版业等。委员会由来自10个省的21名委员会组成,正、副主席由联邦政府任命。工作人员遍及全国,大多是兼职。建立之初,联邦政府拨款5000万加元。从1964年开始,政府每年拨款不足以资助该委员会的计划,仅占85%左右,其余部分向社会筹集。1978年派生并分离出一新的组织——加拿大社会和人文科学研究委员会,加拿大文化委员会则主要从事艺术方面的资助项目。1987年,该委员会成立30周年,所取得的成绩受到广泛赞许。该委员会的目标完全适应加拿大政府旨在促进和弘扬加拿大文化的方针,其资助领域实际上不仅限于艺术,也包括从儿童剧院到出版社,乃至广泛意义的文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