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关于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若干规则的公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关于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若干规则的公约1952年5月10日订于布鲁塞尔。公约适用于一船因执行或不执行某项操作。或因不遵守航行规则而造成对另一船或该船所载财物或人身的损害而引起的诉讼。公约规定了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内河船发生碰撞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 (1) 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 (2) 扣留过失船舶或得依法扣留的属于被告的任何其他船舶的法院,或本可扣留并已提出保证金或其他保全的地点的法院; (3)碰撞发生于港口或内河水域以内时,则在碰撞发生地法院。但上述规定并不妨碍当事双方向其一致选定的法院就碰撞事件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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