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cong zibenzhuyidao shehuizhuyi de guodushiqi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对私有制进行改造,把多种经济成份改造成为以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为主体的经济,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时期。在中国是从1949年到1956年。 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不同于以往的社会更替。在社会主义以前,无论是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都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由于它们的所有制基础都是私有制,因此,新的剥削制度可以在旧的剥削制度内部产生。这种社会的更替也需要经过革命,但这种革命,是以新的剥削阶级夺取政权而告终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和私有制是根本对立的,它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只有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 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实现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和对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为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必须实行生产资料的国有化,用暴力手段没收大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把它变为国有财产,从而在工业、银行、交通等经济领域建立起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牢固地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使无产阶级专政具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对中小资本家采取赎买的办法,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将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对大量存在的劳动者的小私有制,既不能采用暴力没收,又不能采取赎买,只能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通过合作化的形式,逐步引导他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经济领域中,一般都存在着多种经济成份,其中基本经济成分有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与此相适应,存在着三种阶级力量,即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和农民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两条道路之间的矛盾,是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必须强化国家机器;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改造小私有制,逐步将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成份,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从而完成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我国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取得民主革命胜利后,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1952年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的实质,是把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改造成为公有制。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我国实行了赎买的办法,运用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对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中,采取了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组织起来的办法,引导他们走上了合作化道路。农业合作化采取了三个互相衔接的形式和步骤,逐步过渡,即由互助组,发展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把个体私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化是从手工业供销合作小组,到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三个循序渐进的步骤。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与社会主义工业化结合进行的。1953年到1957年,我国胜利地进行了以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为完成对私有制的改造奠定了物质基础。到1956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它标志着过渡时期的结束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开始。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后期,工作上出现了一些偏差。如农业合作化和对手工业、个体商业改造的速度过快,要求过急,工作不细等等。但是,我们能够使一个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转变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的确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不仅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 ☚ 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 过渡时期的多种经济成分 ☛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把非社会主义多种经济成分逐步改造成以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为国民经济主体的时期,即社会主义经济战胜资本主义经济的时期。 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是从私有制向公有制过渡。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自发地产生,取得革命胜利的无产阶级必须运用自己的政权逐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没收官僚资本、土地改革,形成三种基本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对农业和手工业个体经济采取自愿互利、典型示范的办法,经过合作社的道路使它们逐步从个体所有制改造成为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多种形式,实行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基本胜利,使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基本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结束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始到确立社会主义经济为国家主体经济的历史时期,称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我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属于这一时期,即1949年到1956年。过渡时期这一思想最初在恩格斯1847年起草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就有表述。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较明确地阐述了这个过渡时期的历史必然性。列宁对这一问题的阐述,丰富和发展了过渡时期的理论。列宁明确指出,过渡时期经济领域中存在着各种经济成分。基本的有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其中社会主义经济占主导地位。与其相适应,存在着三种主要的阶级力量,即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因此,这一时期就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尖锐的斗争。过渡时期在一切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国家都必然是较长时间的。国家愈落后,实现这个过渡就愈困难,所需要的时间就愈长,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这个过渡。国家在过渡时期的任务,是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同时,对非社会主义成分进行改造,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成分的经济。过渡时期的起点因各国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不同而不尽相同,有的是资本主义社会,我国则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根据我国的国情,论述了我国过渡时期的特点。他认为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渐变的过程,需要采取逐渐推进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和政策,一步一步地向前过渡,就是使社会主义因素一年一年增加,在时间上争取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完成这一过渡。1953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其根本任务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党和政府采取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方针、政策和实现改造的方法步骤: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经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和公私合营等从初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对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的改造,则是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经过合作化道路使它们逐步从个体所有制过渡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到1956年,我国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成为主体经济,从而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 ☚ 过渡时期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 00000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