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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五种遗规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五种遗规

 教学读本。二十二卷。清陈宏谋辑。于不同时间逐渐编成。
 该书为清代进行封建道德规范教育的教材,是陈宏谋以宋明理学社会伦理观为标准,汇集历代有关修身、齐家、为官、处世、道德修养、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迹分门别类加工而成。分别在不同时间编成并刻行。原称《四种遗规》,包括乾隆四年(1739年)首先编成的《养正遗规》、乾隆七年(1742年)相继编成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乾隆八年(1743年)陈宏谋编成《在官法戒录》后,南昌府学教授李安民加以集校,始有合刻本《五种遗规》行世。
 陈宏谋,原名弘谋,以避讳改宏谋;字汝咨,号榕门,谥号“文恭”。生于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卒于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广西临桂(今桂林)人。清雍正元年进士,选为庶吉士,授检讨。在雍、乾两朝曾历任陕、湘、苏等省巡抚,两广、湖广总督,内迁累官兵部、工部、吏部尚书,进授东阁大学士。历官所至,兴革文教,学宗宋儒,为宋明理学重要继承人之一。
 本书辑录了汉代以降、清代以前近百位名人、学者的有关著述。如班昭的《女诫》、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司马光的《居家杂议》、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童蒙须知》、王阳明的《训蒙教约》、《告谕》等等。
 (一)《养正遗规》:共二卷,补编一卷,主要是有关身心修养及青少年、儿童启蒙教育、如何读书学习等方面的论述。编者在序中强调“蒙以养正,是为圣功。”认为,“天下有教术,斯有真人材;教术之端,自闾巷始,人材之成自儿童始。”编辑目的是:“俾父兄师长以是教其子弟,毋轻小节,毋速成,循循规矩。”
 (二)《教女遗规》,共三卷,采集古今“教女之书”及凡有关“女德”的内容合辑成编,其中多为旌表贞妇、烈女,宣扬母训闺范等内容。在《教女遗规序》中,编者认为,“有贤女然后有贤妇,有贤妇然后有贤母,有贤母然后有贤子孙。”并强调:“天下无不可教之人,亦无可以不教之人,而岂独遗于女子也。”
 (三)《训俗遗规》,共四卷,后人又有增补。主要记述历代有关乡里、宗族间致讼缘由及解决矛盾的办法途径等内容。汇集了古今乡规族约、家训、教子经验、名人遗嘱等内容,其中大部分是劝人行善、忍让、和睦的说教。编者认为,“古今之治化,见于风俗;天下之风俗征于人心。人心厚则礼让兴,而讼端息矣。”
 (四)《从政遗规》,共二卷,主要是为官吏选辑可作为座右铭的箴规及一些表率人物的言行,包括如何审理公案,怎样自省自戒及保持为官清正廉明等等。
 (五)《在官法戒录》共四卷,包括总论、法录上、法录下,戒录四部分,主要是列举历代官吏的善行和劣迹种种,加以条分缕析,目的是让人们抑恶扬善、见贤思齐,闻者足戒。
 《五种遗规》重视对童蒙教育、女子教育、社会教育、廉政教育内容的整理,对后世影响很大。它大力阐扬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希望天下之人,“无男女少长、贵贱贤愚,均有所观感兴起。”(《在官法戒录·序》)该书在清代乡塾广为流传,并备受封建统治者重视,曾一度被明令作为教科书使用,如清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其中的《中学堂章程》之“中学堂各学科分科教法”一节中,首条修身科明确规定“摘讲陈宏谋《五种遗规》。”
 《五种遗规》的重要版本有:乾隆三十年(1765年)陈氏培远堂重刊本、道光十年(1830年)培远堂补刻本、同治七年(1868年)的金陵书局刻本和湖北崇文书局刻本、光绪十年(1884年)培远堂刻本、宣统二年(1910年)学部图书局刊本(其中陈宏谋晚年〈1769年〉所辑《学仕遗规》取代了《在官法戒录》)。并被收入《培远堂全集》、《陈榕门先生遗书》、《四部备要·子部·儒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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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遗规

 清朝大学士兼工部尚书陈宏谋编撰。陈宏谋采录自汉至清约80位名人学者关于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和事迹,分门别类编成《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 《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五辑,总称《五种遗规》。
 《养正遗规》内容主要是有关养性、修身、儿童及青少年启蒙教育、读书和学习方法等方面的论述。“天下有真教术,斯有真人材……人材之成,自儿童始。”陈宏谋取“蒙以养正”之义,重视儿童的启蒙教育。此书部分取材于《颜氏家训》。《教女遗规》是针对女子教育的,着重在“妇德”,内容多表彰贞妇烈女,宣扬闺范母训。《训俗遗规》主要记述乡里、宗族间产生和解决矛盾的事,汇集了历代的乡约、宗约、遗规、治家格言等内容。《从政遗规》主要针对官吏,选辑了表率人物的嘉言善行为其座右铭。《在官法戒录》分总论、法录上、法录下、戒录四部分,采辑历代官吏种种善行和劣迹,加以评论,作为官者的借鉴。
 《五种遗规》基本内容大抵是宣扬封建道德规范的,其中选录了班昭的《女诫》、司马光的《居家杂仪》、朱熹的《白鹿洞书院学规》、《童蒙须知》、王守仁的《告谕》、顾炎武的《日知录》有关部分。该书受到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列为教材,如光绪间制定的《中学堂章程》其“修身科”即明确规定要“摘讲陈宏谋《五种遗规》”。
 陈宏谋晚年还编辑了《学仕遗规》。《五种遗规》另一版本即以《学仕遗规》换去《在官法戒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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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遺規  wúzhǒngyíguī

《養正遺規》、《教女遺規》、《訓俗遺規》、《從政遺規》與《在官法戒録》之總稱。清·陳宏謀採録前人有關養性、脩身、治家、爲官處世、教育等著述事迹分類編輯而成,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經南昌府學教授李安民集校,合刻爲《五種遺規行世》。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該書曾作爲中學堂脩身科教材。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學部圖書局改《在官法戒録》爲陳宏謀晚年所輯《學仕遺規》,重新刊行。今有多種版本傳世。

五种遗规

书名。清陈宏谋编,十五卷,乾隆四年(1739)刊印。书中采辑了历代古书中有关修身、治家、居官、教化等方面的言行、著述,按内容分编为五类:(1)《养正遗规》14篇,有朱子治家格言、朱子童蒙须知、真西山教子斋规等,用以训育儿童知书习礼;(2)《从政遗规》23篇,有吕东莱的官箴,吕新武的刑戒、熊免菴的居官格言等,用以劝诫为官清廉、宽厚; (3)《训俗遗规》35篇,有司马温公居家杂仪、袁氏世范、王士晋宗规等,用以教化人心风俗,以息词讼;(4)《教女遗规》10篇,有曹大家女诫、宋尚宫女论语、五朗川言行汇纂等,用以明男女之别;(5)《在官法戒录》有总论、法录、戒录共408条,举自汉肖何、张汤始各代法吏之事迹,以资效法或为戒。此书清末被定为中学堂修身(科)读本。

五种遗规

清代陈弘谋编辑,乾隆4年至8年完成,收入中华书局印行的《四部备要》本。内有《养正遗规》2卷、《训俗遗规》4卷、《从政遗规》2卷、《教女遗规》3卷、《在官法戒录》4卷。内容涉及家训、家教、学规、乡规、女戒以及为官之道等广泛方面。该书为编纂的道德类书,收辑了丰富的有关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思想材料。

五种遗规

096 五种遗规

《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在官法戒录》的总称。清代陈宏谋(1696—1771)采录前人关于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迹,分门别类辑录而成。《五种遗规》搜集了自汉至清约80位名人学者的有关著述,其中有班昭的《女诫》、司马光的《居家杂仪》、朱熹的《白鹿洞书院学规》、《童蒙须知》、王守仁的《告谕》顾炎武的《日知录》有关部分等。《养正遗规》主要是关于养性、修身、儿童及青少年启蒙教育、读书和学习方法等方面的论述。《教女遗规》采集历代女子教育的书籍,凡有关所谓“女德”的内容,合辑成编,其中多为表彰贞妇烈女、宣传闺范母训等内容。《训俗遗规》主要是记述乡里、宗族间致讼原因和如何消除矛盾的途径,汇集了历代一些乡约、宗约、会规、训子治家格言、名人遗嘱等内容,其中不少是劝人行孝、忍让和睦等的说教。《从政遗规》主要是为官吏选辑可当座右铭的箴规和一些表率人物的言行。《在官法戒录》分总论、法录上、法下、戒录四部分,采辑了历代书传所载封建官吏的善行和劣迹种种,加以批评论断,目的是让人们见善者为效法之榜样,见不善者为省戒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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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遗规

五种遗规

启蒙教育及社会教育的读物。清陈宏谋辑。陈宏谋(1696—1771),或作陈弘谋,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人。雍正元年(1723)进士。官至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外任三十多年,研考民俗得失,注意兴革。辑古今嘉言懿行,编成《五种遗规》。
《五种遗规》汇辑自汉至清约八十位名人学儒遗留下来之规训,多宋及明清之作。分为《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在官法戒录》五种,涉及启蒙、养性、修身、治家、处世、居官、读书及社会教育等方面内容。
《养正遗规》二卷,名取“蒙以养正”说。乾隆四年(1739)辑于津门官舍。辑者在《序》中,自述选辑重点在于传播启蒙教育,“人才之成,自儿童始”。刊行目的在于移风易俗,“用以流布乡塾,俾父兄师长,以是教其子弟”。选辑十五篇。首列《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旨在抨击世俗“钓声名,取利禄”的不良风气。开端按语,明确地说:“特编此为开宗第一义,使为父兄者,共明乎此,则教子弟,得所向方。自孩提以来,就其所知爱亲敬长,告以此为人之始,即为学之基。切勿以世俗读书取科名之说,汩乱其良知。”辑者还在《朱子沧洲精舍谕学者》前按语,反覆申明其义。为了阐明童蒙道德教育之重要,在《朱子童蒙须知》篇中,强调必须从生活细节抓起,厘为“衣服冠履”、“语言步趋”、“洒扫涓洁”、“读书写文字”、“杂细事宜”五则,作具体说明。附《养正遗规补编》,篇幅与二卷相等。其中如元程端礼《读书分年日程》、张履祥《学规》等,是有关道德教育知识教育的名篇。
《教女遗规》三卷,成于乾隆七年(1742)九月在西江使署。旨在反对历代忽视女子教育。称“天下无不可教之人,亦无可以不教之人,而岂独遗于女子”(《教女遗规序》)。力主教女,有利于他日之母教,意义重大。因此,陈宏谋把“凡有关于女德者,裒集成编。事取其平易而近人,理取其显浅而易晓,盖欲世人之有以教其子,而更有以教其女也”。其中班昭《曹大家女诫》、蔡邕《蔡中郎女训》、宋若昭《宋尚宫女论语》等皆属名篇。虽有宣扬贞妇烈女的内容,但能高度重视妇女教育。
《训俗遗规》四卷,成于乾隆七年(1742)十月在豫章使署。内容涉面甚广,兼收一些乡约、宗约会规、宗规、社约、训子、治家格言、名人遗嘱等。其中如司马光《居家杂仪》、《朱子增损吕氏乡约》、杨继盛《杨椒山遗嘱》、朱用纯《朱柏庐劝言》、张履祥《训子语》等皆属教育史上之名篇。椒山遗嘱写于弹劾奸邪,横遭迫害之际,训诫后人“发愤立志,要做个君子,则不拘做官不做官,人人都敬重你”。正如陈宏谋在《序》中,叙及汇辑此书,意在扭转社会浇风,谓“古今之治化,见于风俗。天下之风俗,征于人心。人心厚,则礼让兴,而讼端息矣”。全书所载社会教育之内容,至今尚有借鉴之处。如《吕氏乡约》重视乡风淳厚,和睦安定,“一乡之中,睦姻任恤,休戚相关”。显然,他提倡一家一乡,要去邪从善,和睦团结,旨有足取。
《从政遗规》上下两卷,成于乾隆七年(1742)在西江使署。内容侧重为当官者选辑若干箴规及表率人物言行,作为座右铭。希能按照古训“尽治人之责,而又参之前言往行,以善其措施,则宜民善俗”(《从政遗规序》)。陈宏谋居官清廉,体念民情,故选辑官箴、常言、刑戒、功过格等二十二篇,告诫必须辨是非、谨俭廉、明刑罚、慎公务、自省戒,不失为一份为官者的自我教育读物。
《在官法戒录》四卷,成于乾隆八年(1743)夏四月在豫章使署。是一部为胥吏编写的教材。甄录书传所载良吏善行及恶吏劣迹,分总论62条,法录上下167条,戒录79条,加以评说。旨在让人“兴起见善者而以为法,见不善者而以为戒”(《在官法戒录序》)。编此书,期能引导胥吏“多读书识字,粗知义理,习典故,明利害”。使“观是录者,善恶灿陈,荣辱由己,何去何从,必有观感而兴起者矣”(同上)。
《五种遗规》之汇辑,既是社会教育及童蒙教育之教材,又是有关封建社会之政治兴革、风俗人情之载录,堪供借鉴参考。
此书在清代影响深广,道光元年(1921)有思过堂刊本。光绪二十九年(1903)作为中学堂修身科教材。宣统二年(1910)有学部图书局重印本。嗣后有《四部备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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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遗规

中国清代陈宏谋(1696—1771)采辑自汉至清约80位学者关于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和事迹。分为五种:《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总称《五种遗规》。清末定为中学堂修身读本。参见“伦理学”中的“五种遗规”。


五种遗规

清政治家陈宏谋著。是供清代官吏修齐治平参考的伦理学著作。分“善正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在官法戒录”和“学士遗规”五部分,故名。1942年广西朱荫龙改编为《五种遗规辑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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