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外国法律中结婚的形式要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外国法律中结婚的形式要件 外国法律中结婚的形式要件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婚姻取得国家或社会承认的方式。只有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形式,婚姻才成立,否则将得不到国家或社会的承认。综合各国法律,结婚的形式要件基本上可分为三种:一是登记制。登记制不要求举行结婚仪式,只要求男女双方到法定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即告成立。采用此制度的国家如日本、独联体各国、保加利亚、蒙古、朝鲜、墨西哥等。其中,日本、独联体各国、保加利亚的婚姻登记机关为户籍机关,而朝鲜、墨西哥、蒙古等国则有专设的婚姻登记机关。二是仪式制。仪式制是指结婚须举行一定的仪式,取得社会的承认,婚姻才成立。采用此制度的国家多为西欧和北美各国。这种制度又可分为三种: ☚ 外国法律中结婚的禁止条件 外国法律中的无效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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