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律中的抚养
抚养是指亲属间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的法定义务。综合各国的法律,抚养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❶配偶间当然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❷父母与子女间有抚养的义务。在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时,德国法律规定以父亲的能力和子女的需要为转移;而在英美法等国,非婚生子女无权从生父那里取得抚养费,当他的生父死亡而在遗嘱中使他成为受益人时,他也无权从他的生父的地产上取得补偿。养父母子女间也存在抚养的义务。
❸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有抚养的义务。
❹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间的抚养义务,只有少数国家的法律中有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女婿与儿媳在必要的时候,对岳父母和公婆负有抚养的义务。
❺兄弟姊妹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包括全血缘、半血缘的兄弟姊妹以及与养兄弟姊妹间都有抚养的义务。各国法律还规定,当有数个亲属存在时,首先负有抚养义务的是配偶,其次是直系卑亲属即儿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再次是直系尊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是其它亲属如兄弟姊妹。而当有数个应被抚养的人存在时,根据各国法律,首先得到抚养的应是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直系卑亲属应先于直系尊亲属得到抚养。抚养这一法律行为只有当抚养权利人不能维持生活且无谋生能力和抚养义务人有抚养能力时才发生。抚养费包括全部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职业培训费及教育费用。抚养的方式,或是支付现金或实物,或是把被抚养人接到家中抚养,可由当事人协议确定,达不成协议时,由法院确定。各国法律还规定,抚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在经济和生活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原来的抚养。变更的内容包括增加、减少原定数额或免除原来的抚养。抚养还可因为法定原因或一定事实的出现而消灭,这些法定的原因或事实包括:当事人死亡,不管是抚养人还是被抚养人;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如夫妻离婚;被扶养人被抚养的需要不存在或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以及子女成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