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少数民族婚姻的特别规定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少数民族婚姻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少数民族婚姻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规定,须报请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制定的规定,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许多少数民族由于生产条件、生活方式、传统文化、宗教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在婚姻家庭方面,也具有自身的特点。因此在贯彻执行婚姻法时,必须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针,即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各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采取妥善的改革步骤和方法,制定实施婚姻法的变通或补充办法。如1980年12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12条,1981年4月18日西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8条,1981年6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9条,1981年9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9条。此外,还有一些自治州、自治县也制定了补充或变通规定。主要补充或变通的内容是:
❶关于法定婚龄,因少数民族地区大都有早婚习俗,法定婚龄不作适当降低,难以执行,因此,上述各自治区都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❷关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按婚姻法予以禁止。内蒙古自治区变通为:“大力提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结婚”。宁夏回族自治区变通为:“回族推迟到1983年1月1日起执行”(即推迟两年)。
❸关于禁止宗教干涉婚姻家庭与婚嫁仪式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禁止宗教干涉婚姻家庭。禁止以宗教仪式代替结婚登记。西藏自治区规定:禁止利用宗教干涉婚姻家庭。对各少数民族传统的婚嫁仪式,在不妨害婚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应予尊重。宁夏回族自治区则规定:禁止用宗教仪式代替法定的结婚登记。信奉伊斯兰教的男女结婚,自愿举行宗教仪式的,只能在领取结婚证后进行。
❹关于一些婚姻习俗的改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禁止未达结婚年龄的男女预先订婚。结婚离婚必须履行法律手续,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西藏自治区规定:对非婚子女养育费的负担,一律按婚姻法19条执行,改变全由生母负担的习俗。
❺关于计划生育,由于许多民族自治地方地广人稀,对计划生育作了变通规定。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在少数民族中不提倡计划生育。个人是否实行计划生育,听从自愿。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中不提倡节制生育。对有节育要求者给予支持。但少数民族男女与汉族男女结婚的,其子女商定为汉族的,则实行计划生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离婚后财产和生活的规定   华侨、港澳同胞同国内(内地)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 ☛
00001657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8: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