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三级会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三级会议 中世纪法国和尼德兰的等级代议机构。参加者有三个等级的代表:教士、贵族和市民。由国王召集,分别开会。主要职能是批准国王征收新税。尼德兰的三级会议还拥有制订某些法律的权利。在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过程及以后的联省共和国中,三级会议的地位有所增强,拥有审决宣战、缔和、立法、征税等问题的权力。法国的三级会议第一次召集于1302年。此后,法国国王为了增税或索取现金,不时召集会议。1614年后百余年间,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强化,会议从未召集。1789年5月5日,面对国内财政危机,路易十六曾被迫召开三级会议,后为国民会议所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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