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绥靖公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绥靖公署 亦称绥靖主任公署。 1930年12月起,于各区中心城市先后设立。负责“肃匪”、“清乡”、整训驻军、组训民众等。对辖区内省、县政府,驻剿各军,特种部队及水陆军警团防有直接指挥权。 设督办(后改主任)一人,由国民政府任命,隶属陆海军总司令(后改军委会委员长),并受参谋总长、军政部长指导,综理署务。 设参谋长一人,承督办(主任)之命,筹划一切绥靖事宜。下设参谋、秘书、党政、副官、军法、军医、经理、交通等处,分办具体事务。 抗日战争发生后,前方改为战区司令长官部,后方仍为绥靖主任公署。1945年7月,军委会下令裁撤。抗战胜利后,恢复设置,除负责指挥军事外,还控制辖区内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