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
指机关领导人对以机关名义发出的文稿审批并签字。 签发是形成文件的最后一个关键性环节,文件经过领导人核准签发即成为定稿。签发人代表机关或部门对文件从政治上到文字上的准确性,负有完全责任,签发是领导人履行职权的一种表现。各机关对签发文件的职权分工应遵循的原则:(1)以机关名义发文,由机关负责人签发;以机关内某一部门的名义发文,由部门负责人签发。 (2)机关主要领导人因公外出时,可以授权或委托其他负责人代行签发。(3)机关一般事务性的函件,签发手续可以放宽,具体如何签发,可据机关、部门的具体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