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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解释律义的书。
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由长孙无忌、李勣等撰成,共三十卷,十二篇,502条。其篇目全依唐律,即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
逐条进行注解,注解中集中了唐以前的法律思想,并加以发挥。
对律文中的疑难问题,也以问答方式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各篇开头,简述律名历史沿革及律序说明。此书经皇帝批准,具有法律效力。
为我国保存至今最古最系统的封建法律著作,是宋、元、明、清各代制定和解释封建法典的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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