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民国《破产法》关于和解程序的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民国《破产法》关于和解程序的规定为预防破产宣告而规定的程序制度。本规定所称的和解程序,包括法院和解和商会和解,是法院或商会对于债务人在有破产原因而没有申请破产前,经过各债权人让步而清理债务所适用的程序。《破产法》将和解程序设于破产程序之前,并非必经程序,而是供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选用。目的是为了救济破产偏尚严格的规定,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注意维护债务人的利益,使债务人可以籍此继续其业务,管理其财产,并有复兴经济的机会。和解程序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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