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组织管理
对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检查和监督。是证券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证券公司由一些经纪人组成。他们既可以在交易所内以法人的名义(如佣金经纪人)参加场内交易,作为证券买卖的中介人;也可以在场外交易中充当自营业务的主体;还可以承购新证券做证券经销商。证券公司是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不能直接控制。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权益,各国对证券公司仍然实施严格的管理,但只能从它的经营资格审查和业务活动检查两方面进行:
❶对证券公司经营资格的审查。依据各国立法,对证券公司资格审查采取特许制或登记制。日本对证券公司采取特许制,凡是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都必须先向大藏省提出申请,经大藏省审查,根据其交易量及所在地的经济条件,发给有附加条件的特许证。如限制其经营中某一项自营或是代理,或者是限制其承购的数额。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对证券公司实行登记制。规定证券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资本和应缴纳的保证金,必须拥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人才,并对申请人考试审查。审查合格,才能登记入册。为维护银行存款者的利益,美国和日本都有限制商业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实行证券业务与银行业务完全分开的原则。不过,欧洲有些国家,如联邦德国则允许商业银行经营证券业务。
❷对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的检查。各国证券市场管理机构每年都对证券公司的经营业务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内容是:第一,业务状况的检查。其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证券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活动有无违背国家的有关法规。是否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原则。第二,禁止任何欺诈不法行为。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建立了严格的投机经营管理制度。制定了反垄断、反假冒欺诈和反内部勾通的条款,以此来管理证券公司的投机行为。第三,财务状况的检查,主要侧重于审查证券公司的收支情况,财务制度是否完备、健全,资金来源与运用是否符合规定,盈亏状况如何等。
凡有隐瞒、欺诈、操纵证券价格或不遵守公平交易原则的,一经查实,依法给予民事或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