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制度Policing加拿大警察是负责社会治安的准军事组织。联邦政府下属的加拿大皇家骑警与全国八省签约,负责管理各省的治安并隶属各省管理。安大略省、魁北克省有自己的警察,纽芬兰的圣约翰斯有治安警察,而在新不伦瑞克有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加拿大警察与政府当局享有相同的权力,如皇家骑警传统职责是收集情报,保护安全,这也是联邦情报局的工作。 加拿大警察部队都是国家机构,直接对省、市各级政府负责。60年代,警察数量大量增加,乡村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保安措施的需要日益紧迫。1962年,加拿大有27744名警官,每1000人有1.7名警察、1.5名警官。到1977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上升到2.8和2.3,全国有53464名警官,比1962年增长92.7%。公民历年缴的治安费用也有所增长,1971年每人28加元,到1976年则是40加元(折合1971年的加元)。1986年,全国最大的城市警察机构多伦多城市警察局招募5222名警察,卡尔加里市招募1136名警察人员,其中319名是无军职人员。1977年多伦多和卡尔加里警察总开支分别是1.57亿加元和0.319亿加元,到1986年,卡尔加里上升到0.63亿加元。 各大城市的警察与皇家骑警的薪金水平相当。1986年有4年工作经历的一级警察年薪35000加元,而1981年皇家骑警批准的同类级别的最高年薪27400加元。警察可以在薪水问题上采取集体议价方式,在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马尼托巴、萨斯喀彻温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等少数地方,也可以合法地罢工。 加拿大没有正规的警察培训,只有几个地区有当地训练中心,训练标准也不尽相同。一般的上岗训练只需12周。皇家骑警下属的加拿大警察学院开设有警察管理等各种专业课程。皇家骑警下属女王新兵训练站负责22周的基本训练。警察应征条件各不相同,一般要求有高中文凭,有大学文凭的不到12%且能当上职业警官。以前警察局主要倾向招募工人阶层,一般为白人以及男性,近年来范围有所放宽,以便保证警察人员更能代表公众处理违法事件和防患于未然。公众也越来越要求有公开的治安人员,西部地区已有当地的印第安警察维持治安。另外也有特殊安全人员如机场治安人员。目前,与其他国家相比,妇女和受高等教育者在加拿大警察中所占比例仍然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