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管理guofang keji guanlimanagement for national defen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以国家为主体、遵循国防科技活动规律所进行的全局性和综合性的系统管理。国防科技管理是社会分工协作的客观要求,是共同的和特定的国防科技活动的产物。其目的是保证国防科技活动的健康发展。
国防科技管理的主要内容:
❶确立国防科技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❷制定和组织执行国防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科技的开发和利用,做好财政、人员和物资的平衡;
❸不断改革和完善国防科技管理体制;
❹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手段,监督和调控国防科技活动的正常进行;
❺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利益关系,提高科技研究效益。加强国防科技管理,对于加快国防科技发展步伐,建立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发挥国家和职能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推动国防科技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防科技管理具有两种属性。一是自然属性,一是社会属性。国家组织国防科技活动,一方面要正确处理科研人员构成、利益分配与国防科技工作的关系,进行一系列组织实施活动,这体现了国防科技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在国防科技中还必须正确处理社会涉及国防科技的各领域、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各环节之间以及它们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体现了国防科技管理的社会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国防科技管理的主要职能是:统筹规划、制定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同时,进一步对计划、物资、财政保障和一些专业部门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强化审查和监督,健全科学的国防科技管理体制和手段。
由于国防科技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世界主要国家都有健全的国防科技管理机构和法律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中央军委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为保障国防科技发展,中国还制定了关于国防科技拨款、基础研究与技术应用、预研项目合同、基金管理、情报管理、武器装备研制计划、成果鉴定与奖励等许多规定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