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购价格 统购价格国营商业或由它委托供销合作社直接向农业企业或农户,按照统购方式收购农产品的价格。统购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曾是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农产品实行计划收购的重要政策。按照规定凡属国家统购的农产品,生产者必须依照统一规定的品种、数量和价格卖给国家指定的商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不得插手经营。统购任务完成前,一律不准上市。统购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级商业组织必须贯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变动,因此它属于指令性价格。统购价格对国家及时掌握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商品资源、解决供需矛盾,稳定市场物价等方面,曾经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暴露出不适应经济形势需要诸多弊端。1985年,国家对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制以后,统购价格为合同定购价格取代。 ☚ 农产品收购价格 派购价格 ☛ 统购价格state unified purchase price
统购价格state monopoly purchasing pr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