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人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人权 人权见“柳亚子”条 ☚ 人也 人瑞 ☛ 人权rénquán人和群体应享有的生存权、人身权、发展权以及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民主权利 人权rénquán〈名〉做人的权利,通常指人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项民主权利:侵犯人权│拥有人权│人权宣言。 人权rénquán〈名〉 泛指人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各种民主权利。 人权rénquán指人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 人权rén quán指人享有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1877年傅兰雅辑《格致汇编》第二册《格致新法》:“人权在天地之间,不在喧嚷辨驳之争。”1899年《清议报》十九册《本馆论说》:“泰西所谓文明自由之国,其所以保全人权使之发达者,有二端: 曰参政权,曰自治权。”1901年贯公《人民论》:“人权,即人之所以为人之权。” 人权 人权泛指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首先由洛克提出,后来则以人权这一概念加以表达。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倡“天赋人权”。1776年美国发表《独立宣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它宣称:人人生而平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通过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指出:“在权利方面,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平等的”;“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同时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现代,联合国第三次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无区别地有权享受各种基本权利的自由,包括劳动权和其他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各方面的权利,以及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并设立了人权委员会。“人权”不是抽象的,而是绝大多数人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方面的彻底解放,真正享有自由。 ☚ 政变 平等 ☛ 人权 人权rénquán人和群体在社会关系中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包括人和群体的生存权、人身权、政治权以及在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享有的民主权利。由于世界各国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国对人权概念的解释不尽相同。 相关链接 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9年4月13日又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我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一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性质的政策文件。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已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开始走上有计划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 人气 人肉搜索 ☛ 权力 权力柄 棅 权衡 事权 印信 另见:权势 权术 享有 掌权 ☚ 权力 各种权力 ☛ 权利 权利权(版~;债~;弃~) 势物 ☚ 各种权力 政权 ☛ 人权human rights个人享有的权利。“人权”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的口号,目的在于反对中世纪的神权和封建贵族、僧侣的特权,集中体现在“天赋人权”的理论上,具有历史上的进步意义。人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基本上是国内法的问题。人权法律原则和公民个人权利体现在宪法、民法和其他法律中,国际法上没有系统地涉及人权。个别存在的保护个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如《禁奴公约》、《禁止强迫劳动公约》都仅限于人权的个别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人民深切痛恨法西斯大规模屠杀人民,粗暴践踏人权的行径。要求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来维护人权。《联合国宪章》在序言中“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并规定联合国的宗旨之一是:“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宪章》第13条第1项规定“大会应发动研究,并作成建议:(丑)…助成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实现”;第55条规定,联合国应促进“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与遵守”;第62条第2项规定经社理事会“为增进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及维护起见,得作成建议案”;第76条第2项规定,“提倡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是托管制度的基本目的之一。按照这些规定,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目前,人权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之一,成为国际法调整的主要对象之一。联合国通过或制订的有关人权方面的重要宣言、公约等近百件,其内容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些文件所反映和包含的各项原则和内容,便构成关于国际人权的基本规范。随着历史的发展,人权的概念及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当前,国际人权保护的内容既涉及个人的政治、公民权利,也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既有个人权利,也有包括生存权、自决权和发展权等在内的集体权利;还包括保护少数人和妇女、儿童、老年人、青年、难民、残疾人等脆弱群体的各项基本权利。由于国际法上的人权问题仍然处于新生和不断发展阶段,在理论上仍有不完备之处,在实践上更有分岐和纷乱。特别是在国际人权保护和尊重各国主权管辖权的关系上,有着不同的看法。在国际法上,关于人权的国际保护,不应将国际社会所面临的人权问题与政治上的意识形态相混淆;任何国家不应假借“保护人权”干涉别国内政,推行自己的社会制度,联合国和有关国际机构也不应干预本质上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事务。同时,各国人权状况的发展受到各国的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制约,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很难用个别国家或某一类国家的标准来衡量。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巨大差异,因而对人权的认识往往并不一致,对人权的实施也各有不同,即使对于联合国通过的一些公约,各国基于本国的情况,态度也不一致。参见〔人权的国际保护〕。 人权人身自由和人的其他基本权利的总称。作为一种权利要求,最初仅限于欧洲中世纪封建贵族与国王达成的关于贵族及部分自由民的人身自由、名誉、财产和住宅不受非法侵犯,不受非法逮捕、审判、处刑的协议。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通过议会立法,如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规定了对自由人的某些权利,主要是人身自由和对财产权利的保护。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就主张以人为中心,提倡个性自由、个人价值和尊严,反对封建教权的压迫和禁锢。17、18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进一步阐发了人文主义和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自然权利说,全面提出了“天赋人权”的思想,人权口号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强大思想武器。天赋人权说同时也是资产阶级民主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之一。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首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充分体现了天赋人权的观点,它宣布:“一切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他们均享有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生存、自由、追求幸福。”1776年及其后几年间,原英国殖民地的北美诸州的宪法中均明确规定了人权的内容。1787年美国宪法第一次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全面规定了人权的基本内容。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通过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更具有世界意义、影响更为深远。该宣言宣布,“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此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都把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予以确认和规定。资产阶级人权思想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重要成果之一,对于反对封建专制、进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起了巨大的历史作用。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开辟了人类争取人权的新纪元,劳动人民开始真正享有各项基本人权。社会主义国家通常使用公民权利的概念而不用人权的概念,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权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领域。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第三次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世界上所有的男女毫无区别地享有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政治自由、人身自由和安全、受教育权及社会经济权利。此后,联合国又陆续通过了一些专项人权宣言和公约;一些地区性组织也通过了一些地区性人权公约。 人权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的总称。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提出的政治口号。1787年美国最早把人权写进成文宪法中,1789年法国直接以人权为名提书《人权宣言》,并作为前言纳入1791年的法国宪法,以后,所有资产阶级国家制定宪法,都把人权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资产阶级人权虽然在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但它实质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雇佣关系的产物,资产阶级的人权,归根结底不过是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在法律上的必然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人权作为国际政治斗争的工具,成为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第三次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宣布全世界范围内不分男女都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各方面的权利,并设立了“人权委员会”。之后人权问题又扩大到第三世界有关政治独立和经济发展等方面,主张把保卫人权的斗争同反对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反对国际剥削,发展民族经济的斗争结合起来。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无产阶级并不是弧立抽象地提出人权问题,而是把它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总任务中的一个策略口号和争取人民民主权利的最后一般的形式来提出,借以揭露和反对资产阶级的统治,争取和保障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一些民主权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剥削,人民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把人权放在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范畴之内,通过社会主义宪法来确认人民所享有的充分、平等、真实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人权 人权自然人基于其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所固有的基本权利。人权是西方法学的概念。究其本质与内容,人权与人身权是内涵接近、外延上有交叉的两个不同概念。人权最早是资产阶级为反封建、发展资本主义而提出的政治口号,最早反映在英国的《权利请愿书》(1628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等文件中。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年)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人权宣言。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以该宣言为根据于1966年制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规定的人权包括政治性权利,也包括民事性权利。人权可以是一种政治主张、一种政治诉求,或者是一种法律赋予的权利,其产生、实现与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这一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离开这些条件去谈人权,都是没有意义的。在我国的法律概念里,人权相当于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而在相关的国际公约中,人权包含政治性权利和民事性权利。从逻辑上讲,人身权既然属于民事权利,就是人权的组成部分。参见“人身权法”(188页)。 ☚ 人身非财产权 人身权法律关系 ☛ 人权Human Rights人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指在国家法律的保护下人的尊严,不仅包括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包括集体的权利和自由。不同于公民自由。公民自由是一个西方传统的价值观,如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就是公民自由。在《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确立前,权利和自由的区别是很重要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自由是指国家政府承认的公民自由,可以随时被政府批准和取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显然以人的尊严为基础的要求都没有得到满足。为了保护受他人、集体、政府歧视的人和因健康、失业问题无经济能力的人,政府立法机构立法禁止歧视,帮助受歧视者,补偿因健康和失业问题而产生的经济困窘者。 人权Human Rights指人类自由的基本权利。根据1952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讨论的结果,人权包括宗教自由、言论自由,获得工作的权利,所有家庭过象样生活的权利,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获得住房的权利,以及每个人不断改善生活条件的权利。有些代表争辩说,人权立法还应当包括禁止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废除种族隔离,劳工拥有罢工和设置纠察线的权利,应当宣布由于政治上属于不同党派而出现的雇佣歧视为非法,以及在科学文化上获得基本的研究和教育的权利。同时4月 12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举行会议,试图结束一场为时6年的努力。把应当写进国际人权公约中的那些基本自由权利明确规定下来。小国和大国之间在殖民地附属国自治权这一条款上发生了相当激烈的争论。在美国国内,美国律师协会以及其他团体由于对条约中有关劳工、就业和住房等条款感到不满,因此对人权条约表示反对。 人权 人权renquan指人身安全、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人权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含义。最初是资产阶级在其革命时期为反对封建专制而提出来的口号。最早见于1628年美国议会提出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英国议会通过《人身保护法》,1688年又通过《权利法案》。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说,为人权理论奠定了基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以及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是著名的人权文件。此后,人权就成为各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进行民主革命的思想武器。资产阶级的人权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以资产阶级利益为内容、以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为范围的。它反映了资本主义商品关系和资产阶级平等地剥夺劳动力的要求,因而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资产阶级宣布的人权在形式上是普遍的,但实质上只有资产阶级才能享有。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处于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地位,根本享受不到民主、自由、平等的人权。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扩张,人权问题进入了国际关系领域。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各国和各种政治势力都利用人权为其利益服务。19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多次以保护基督教居民为借口,对土耳其统治下的一些巴尔干地区进行干预,人权实际上成了列强对弱国进行干涉和侵略的借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世界各国人民为维护人民自决和国家主权,反对法西斯的侵略,普遍地提出了保护人权的要求。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对人权的内容作了阐述,提出了人的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近年来,第三世界国家对人权问题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主张把保卫人权的斗争同反对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反对国际剥削、发展民族经济的斗争结合起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我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明确的规定,并在法律上、制度上和物质上给予切实的保障。我国自1979年起指派观察员出席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982年成为人权委员会正式成员。在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人权的新概念将日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 代理人 人身权 ☛ 人权泛指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最初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反对封建专制的口号。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提出:人人生来平等,均享有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等权利。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提出“人类生来是而且始终是平等的”,宣布自由、安全和反抗压迫为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成为各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进行民主革命的思想武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成为国际政治斗争的工具,并被认为是国际法的一条准则。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并设立了人权委员会。 人权指人身自由和其它民主权利。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发展起来的口号。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第三次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个人享有各种基本自由及劳动权和其它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权利,并设立“人权委员会”。 人权 人权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人权是历史产生的概念,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阶级性,即没有抽象的人权,只有在一定历史范畴中的阶级的人的人权。 ☚ 国家制度 三权分立 ☛ 人权 人权指人身自由、安全和其他民主权利的总称。是一个阶级性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其含义有所不同。最初是资产阶级在反封建主义的斗争中提出的政治口号,分别载于英国1679年、1689年由国会制定的《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世界上最早把人权规定在成文宪法中的是1776年至1789年产生的北美各洲的宪法。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宣布:“一切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他们均享有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生存、自由、追求幸福”。马克思称其为“第一个人权宣言”。1785年法国的《人权宣言》提出,“人类生而自由,在权利上生而平等”,宣布自由、安全以及反抗压迫为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此后,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都把人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确认。资产阶级的人权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但它终究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雇佣劳动的产物,是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在法律上的反映。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不可能享有真正的人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人权成为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近年来,第三世界国家主张把保卫人权的斗争,同反对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反对国际剥削和发展民族经济的斗争结合起来。实践证明,世界上从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只有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取消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才能真正实现人民权利。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历来主张尊重并保护人权,现行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并在法律上、制度上和物质上给予充分切实的保障。 ☚ 人犯 人权保护 ☛ 人权 人权泛指人按本质应该平等享有的权利。早期资产阶级人权思想,虽然早在古希腊、古罗马及欧洲中世纪的自然法学者的著作中,就曾有过 “自然权利” 的表述。但在奴隶社会,奴隶们没有起码的做人资格; 在封建社会、封建特级特权、君权、神权使人的基本权利和人格的尊严被禁锢、扼杀,不可能提出人权问题。人权作为一个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是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中世纪的神权统治和封建特权提出的。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被称为第一次人权运动。英国思想家J·洛克系统地论述了 “天赋人权” 的理论。法国思想家卢梭根据 “天赋人权” 的原则,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思想进一步发展成为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天赋人权” 论认为,人人生而平等; 人权是人的本性的要素,不可转让、放弃和剥夺;人权的根本内容是人的自由,生存和财产等 “自然权利”。天赋人权论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论证了资产阶级剥夺封建特权的合理性,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有力思想武器,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1776年美国的 《独立宣言》 和1789年法国的 《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以天赋人权为主要理论依据,明确提出 “人权” 口号,以政治纲领的形式确立了人权原则,从而使天赋人权由理论上升为法律。西方各国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人权被明确载入各国宪法,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 ☚ 平等 权力 ☛ 人权 人权人权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与政治文明的发展有着一致性。它既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又对政治文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 强化社会应变机制 二、政治学原理 ☛ 人权 人权指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是阶级社会中具有阶级性的概念。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针对封建专制对人性的践踏,资产阶级进步思想家在个性自由的基础上提出这一概念。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提出 “天赋人权” 的思想,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所颁布的《人权宣言》直接以人权作为反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民主革命的思想武器,在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当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人权成为资产阶级的专利品,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由于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无权地位,人权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并不一般地反对“人权”。近年来,第三世界国家对人权问题提出了新的内容,他们将保卫人权的斗争同反对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反对国际剥削,发展民族经济的斗争结合起来。这是对人权观点的新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劳动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的各项民主权利才能有真正的、根本的保障,真正实现人权。 ☚ 自由 平等 ☛ 人权 人权作为人或人类的权利,人权是道德上的权利和普遍存在的权利,人人享有这种权利。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在享有人权上应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身或其他社会身份等任何区别。根据国内外人权立法和人权领域的经验教训以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实际,人权内容一般包括: (1)人格、人身、财产方面的权利。人格权指人人平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人身权指生命、身体的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 财产权指保全人格、人身所必需的物质不受侵犯的权利。(2)政治权利。包括政治民主和政治自由,如信仰、集会、结社、选举等权利。(3)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包括工作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和参加文化科技活动权等。(4) 民族自决权和发展权。196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规定,所有的人民都有自决权,依据这个权利,他们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自由地发展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 198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规定,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发展机会均等是国家和组成国家的个人的一项特有的权利。人权的真正实现主要依靠一个国家国内的法律作确认和支持,成为法定权利。人权能否转成为法定权利,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如受到立法者的价值取向、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文化条件等等的制约。因此法律只能将社会某些习惯和道德权利加以法定,而另一些则不能或不予法定。法定权利将人权法定,使权利的实现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从而保护了人权。法定权利通过对人权的限制,如限制国家权力对人权的侵犯,限制他人滥用权利,达到保护人权的目的。人权法定也限制权利本身的自由程度,如必须达到一定年龄才能结婚; 人权法定还可能因与其他权利的矛盾发生冲突而受到限制等,但这些限制的目的仍然是为了保护人权。 ☚ 法学理论 人治 ☛ 人权 人权泛指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是一个有阶级性的概念,首先由洛克明确提出,后来则以人的权利这一词组加以表达。是英国资产阶级在其革命时期,为反对封建特权和神权提出的口号,并于1679年、1689年由国会制定了《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倡“天赋人权”。1776年美国发表《独立宣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它宣称:人人生而平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是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通过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指出:“在权利方面,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平等的”;“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同时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现代,联合国第三次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无区别地有权享受各种基本权利的自由,包括劳动权和其他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各方面的权利,以及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并设立了人权委员会。资产阶级的“人权保障”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中起过进步作用,但其实质是保障资产阶级享有特权,对劳动人民则是虚伪的。 ☚ 人民群众 人权宣言 ☛ 人权human rights;rights of man 人权human rights;rights of 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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