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人权与国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人权与国权 人权与国权1980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明确指出: “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31页)以后,他又多次强调,“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45、348页)显然,邓小平在这里使用的 “国权” 一词,实际上就是指 “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这种权力对内是至高无上的,具有绝对权威; 对外不受任何力量干预和限制。具有主权、有定居的居民、有确定的领土、有一定的政权组织是构成现代国家的四个基本要素。在国际法上,自主权同平等权、自由权、管辖权是一个国家四项基本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这表明,维护人权和捍卫国家主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国家主权决定着人权的存在与发展。很难设想,在一个国破家亡没有主权的国家里,人民大众会有人权! 近百年来,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受侵略、被压迫、遭凌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民族不独立,国家无主权。现在,西方某些势力利用人权问题向别国施加压力,在人权问题上展开意识形态的论战,在加紧推行 “人权外交” 的同时,竭力鼓吹 “人权外溢”,“人权无国界”、“人权高于主权”、“主权过时” 等谬论,主张国际社会应拥有 “合法的人权和人道主义干预权”,并加紧筹划人权干预机制,其实质就是为干涉别国内政制造理论根据。核心问题在于否定别国主权,突破国家疆界,从而把他们的意识,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给广大发展中国家。这实际上是冷战结束后,“炮舰外交”、“金圆外交”、“实力外交” 的变种,是强权政治的表现。因此,邓小平义正严辞地指出,“搞强权政治的国家根本就没有资格讲人权,他们伤害了世界上多少人的人权! 从鸦片战争侵略中国开始,他们伤害了中国多少人的人权! 巴黎七国首脑会议要制裁中国,这意味着他们自认为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对不听他们话的国家和人民进行制裁。他们不是联合国,联合国的决议还要大多数同意才能生效,他们凭什么干涉中国的内政? 谁赋予他们这个权力? 任何违反国际关系准则的行动,中国人民永远不会接受,也不会在压力下屈服。”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48页) ☚ 两种人权观 不能抽象地讲人道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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