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
人权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也就是说,人权并不只是对所有社会成员权利的认可,还包括对部分敌对社会的集团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邓小平指出: “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一方面,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人民群众,要实行民主制度,保护他们的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利,同时还要通过民主制度来解决人民内部的各种争论,通过发扬民主,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同时,“人民的民主同对敌人的专政分不开,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也分不开。”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页)没有专政的手段是不行的,对专政手段,不但要讲,而且必要时要使用。对破坏和敌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势力实行有效的专政,依法剥夺和限制他们的民主自由权利,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和人权才会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