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官匠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从成吉思汗西征时始,注意了对各种手工业匠人的俘掠。随着蒙古对外战争的扩大,大批的各族工匠被俘掠到蒙古草原,成为蒙古统治阶级的工奴。灭金后,于北方地区多次籍民,把各地手工业者调集京师,分类置局,编为匠户。元朝建立以后,原在和林等地的匠局陆续迁移到上都和大都。灭南宋后,多次在江南签发匠户。世祖至元十六年( 1279 ),仅江南就籍人匠42万,立局70余所,每岁定造币缟、弓矢、甲胄等物。政府对匠户的管理十分严格,除中央一些机构下统诸色人匠司局外,全国各州县依其地产设局。入局工匠一般被称为“官工匠”, 其户籍相应称为“系官匠户” 。匠户世代承袭, 婚姻不能完全自主。匠户由官府按月支给口粮,称作工粮。匠户与军、站户 一样, 享有四顷以下粮田免税、不当杂泛差役等权利。实际上官府扣发工粮、私增工课、为己造作等现象普遍存在。除个别手艺高超的匠人外, 绝大多数匠户生活艰苦。尤其是地方匠局所系匠户, 往往因所得衣粮为官吏中饱, 难以维持生计而被迫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