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义务的统一
爱情是男女双方的事,是其相互合作的产物,这就需要男女在爱情生活中承担责任义务。恋爱的目的不单纯是为结婚、生儿育女,而是为了寻找一个生活伴侣,它包括了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在爱情中首先要承担起对对方的责任,相互关心,同甘共苦;其次爱情是一种社会行为,要通过婚姻承担起社会义务,依照社会规范的行为。哲学家弗罗姆认为爱情是一种爱的能力,不仅仅是激情或情感,它还是行动,只有当一个人用行动表明他对所爱的人理解、关心、尊重,并怀有责任感时,爱情关系才得以建立,没有理解、关心、尊重和责任感,就谈不上爱情。爱情与义务的统一表明没有责任、义务感的爱情不会是稳固、长久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