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林豪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林豪1831—1918

福建金门人
1862年到台湾,曾主讲文石书院。晚年返乡,热心于社会事业。遗著有《海东随笔》、《诵清堂文集》、《诵清堂别集》等。
字:卓人、嘉卓
号:次通

林豪

林豪先生传记及其诗文
清季流寓台湾编志的专家林豪
清末寓台诗人林豪事略
陈汉光
卢嘉兴
林文龙
*台湾文献1967年18卷2期
*古今谈1967年23期
*台湾文献1979年30卷4期
林 豪(1831—1918)邱奕松*传记文学1979年34卷5期,*民国人物
小传第3册第90页

林豪1831——1918

字嘉卓、卓人,號次逋,福建金門人,1831年 (清道光十一年)生。幼承家學。1862年秋,至臺灣、居艋舺(臺北市萬華)。1867年春,淡水嚴金清邀聘修廳志。嗣就澎湖之聘,主講文石書院,亦輯《澎湖廳志》。其後,續修《金門志》,並熱心於社會事業,如改善育嬰堂、敷設同安渡頭長橋等。1902年奉部札補授連城學教論,未就。1918年5月13日逝世。終年87歲。著有《誦清堂文集》、《誦清堂詩集》、《誦清堂别集》、《淡水廳志》、《潛園詩選》、《誦清堂古文選》、《澎湖廳志》、《閩南俚諺儷句》、《淡水廳志訂謬》、《金門志》等。

林豪1831—1918

字卓人,号次甫。福建厦门人。清咸丰年间举人。博览史书,又具文才。1862年(清同治元年)到台湾,居住在艋舺(在今台北市)。时值台湾彰化戴潮春起事,便根据见闻写成《东瀛纪事》二卷,记述戴潮春起事始末。1868年(同治六年)受聘修淡水厅志,成书15卷,又撰《淡水厅志订谬》。后受聘澎湖文石书院,担任主讲。并著书,对澎湖地区国计民生之事进行评述。后移居金门。晚年从事著书及诗歌创作,死于1918年。著有《东瀛纪事》、《澎湖厅志》、《金门志》、《诵清堂诗抄》等。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9: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