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日本土地征用公益认定听证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日本土地征用公益认定听证立法 日本1999年《土地征用法》第23条规定:(1)建设大臣或者都道府县知事准备进行有关公益事业认定时,如果有必要,必须召开意见听证会征求公众的意见。(2)依据前款的规定准备召开意见听证会时,必须向公众通告创业人的名称、事业的种类和创业地,以及意见听证会的日期和地点。(3)意见听证会在程序上的所需事项,由建设省令确定。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