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国1902—热河宁城(今属内蒙古)人 曾任第八战区晋察绥边区挺进军第十总队司令,兴安省保安副司令,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去台湾,任台湾“宪政督导委员会”委员等职。 字:治平 李培国李培国(1902— ) 陈予欢编著 黄埔军校将帅录第512页 李培国 李培国字治平,热河宁城(今属内蒙古)人。生于1902年5月10日。毕业于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正科。曾任考试院警卫队队长。九一八事变后任热河保卫队总队长、军事委员会参谋。后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高等教育班第四期学习。后任第二师上校参谋。抗日战争爆发后,任第八战区晋察绥边区挺进第十总队司令,1946年11月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3月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0月任热河省政府委员。后去台湾,曾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第四、五、六次大会主席团成员。 ☚ 李梦庚 李培基 ☛ 00003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