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经费筹集Party Financing加拿大各政党参加竞选、开展日常工作和从事各种政治活动都需要资金,各政党都面临着资金筹措的问题。 传统上,政党的经费来自多伦多和蒙特利尔市的一些委员会以及哈密尔顿、伦敦区、温尼伯、卡尔加里和温哥华等市的隶属于这些委员会的集团。最大的两个政党自由党和进步保守党的经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几乎都由多伦多和蒙特利尔市工业集团和财团的巨头提供。近年来,由于全国经济中心的转移,西部地区提供给政党的资助占了更大的比例。 筹措资金的主要负责人大都不属于政党的任何部门或机构,也不担任任何选举产生的职务,通常是由政党领袖从法律或财政界遴选出来的。一旦某一政党上台,为其筹集资金的负责人往往会被任命为参议员或得到法官的职位。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各省重新掌握本省的政治、经济大权。一些地方性的新党派相继诞生,这些新党派采取党员缴党费、寻求工会资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做到资金自给,减少了对中央的依赖性,但仍要靠商界的支持。 60年代~70年代,随着莫里斯·杜普莱西斯的“民族联盟”的消失,政治丑闻频频发生,特别是在美国“水门事件”的影响下,加拿大国内掀起一场支持对筹集竞选经费进行监督的运动。1974年,联邦竞选经费咨询委员会通过《竞选经费条例》。同时,在若干省市也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重新发挥政党经费保管处的作用,成立一些监督机构,规定了各政党和候选人使用竞选经费的最高限额和向政党提供资助的最高限额。各党必须公布其经费来源、金额和支出情况。魁北克省甚至明文禁止行会或其他组织向政党提供资金。现在,民间捐助受到鼓励,个人资助的数额成倍增长,但两大全国性政党,特别是自由党,仍然主要依靠商界的支持。政党经费依赖于某一主要工会或靠政府提供的情况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工业集中的省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