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国际投资争议的处理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国际投资争议的处理

国际投资争议的处理

指因外国私人投资问题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的解决方法。其主要解决方法有如下几种:
❶政治解决方法。包括斡旋、调停与外交保护。斡旋与调停作为解决国际争议的传统方法,对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可发挥积极作用。外交保护权是由投资者本国政府代替私人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或提起国际诉讼的权利,由于投资者本国政府的介入,使争议复杂化,易导致国家间纠纷,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反对。
❷司法诉讼解决方法。指通过法院运用司法诉讼程序解决投资争议,包括国内法上的救济与国际法上的救济。国内法上的救济指向东道国法院、私人投资者本国法院或第三国法院提起诉讼。当争议涉及东道国政府时,投资者本国法院及第三国法院的诉讼必需尊重东道国的司法豁免权。国际法上的救济指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争议。由于私人投资者在国际法院的出诉权向有争议,使得这一方法难以使用。
❸仲裁解决方法。传统的仲裁方法指通过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解决投资争议。仲裁一般根据投资法、双边协定及投资契约中的仲裁条款提起。由于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办法很多,各国的主张极不一致,为争议的解决带来困难。为此,1965年产生了《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的公约》,创设了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为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方法。至1987年有近90个国家加入该公约。参见 (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

☚ 国际投资指南   国际重复课税 ☛
国际投资争议的处理

国际投资争议的处理

指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手段和方式。有政治手段,也有法律手段;有国内法解决,也有国际法解决。(1)政治方式解决。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调停和斡旋,具有劝告性质,对当事人没有拘束力; 二是寻求外交手段保护。但是,国际间的私人投资关系并不是国家之间的关系,除非东道国违反国际法原则,对外国投资者有歧视待遇、拒绝司法救济或违反条约义务,一般情况下国家不负国际责任,投资者本国无权行使外交保护权。(2) 司法诉讼。又可分为国内司法诉讼和国际司法诉讼。如果当事人双方未在投资合同中订明同意将争议交付仲裁解决时,任何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均可以在国内法院起诉要求解决。而国际诉讼,只能通过投资者本国政府向东道国提出,而且以双方国家间有投资保证条约关系、东道国又违反义务者为限。(3) 仲裁。是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又是国家仲裁与国际仲裁、临时仲裁与常设仲裁之分。临时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基于协议直接指定仲裁人,自行组成仲裁庭进行裁决。常设仲裁是指由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常设机构有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表示愿意把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另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表示同意把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仲裁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规则、适用的法律及裁决的效力等。

☚ 国际商会仲裁院   国际仲裁 ☛
00002853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6: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