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申和卓维吾尔族,叶尔羌人。辅国公额色尹之子。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袭父爵。次年晋封镇国公,是留居京师的和卓家族被封最高爵位。嘉庆二年(1797),因事革爵位。后又罪革侍卫职。镇国公降辅国公,由堂弟巴巴克和卓袭。 喀申和卓 喀申和卓又译喀沙和卓、克新和卓。叶尔羌维吾尔贵族,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的后裔,清朝辅国公额包尹的儿子。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其父死后袭爵,次年进升为镇国公。后因多次犯罪,被削除爵位和革去职务,遣回喀什噶尔的和卓坟(今喀什的阿帕克和卓墓)居住。“孜牙墩事件”的主角孜牙墩,就因娶了他的女儿牌哈里呢萨为第二房妻子而被诬枉和杀害的。 ☚ 呢牙斯 孜牙墩 ☛ 喀申和卓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部监禁。后获释,隶蒙古正白旗,补蓝翎侍卫。寻复以罪革职,降辅国公。其镇国公爵由从弟巴巴克和卓承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