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君主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君主制 君主制以君主作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是世袭的,借助神权思想加强个人独裁的权威。在古代东方奴隶社会表现为君主专制政体,表现在最高权力掌握在国王手中,全国土地都是国王私产,如古埃及和巴比伦,中国的夏、商、周。君主制的表现形式具体有贵族君主制、等级代表君主制、君主专制制、君主立宪制。 ☚ 政体 议会制 ☛ 君主制“共和制”的对称。以君主(国王、皇帝、沙皇、大公和苏丹等等)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在这种政体下,通常下设的对君主掌握全部或在大部国家最高权力,通过下设的对君主负责的官僚机构管理国家事务。包括有下列形式: (1)按君主产生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世袭君主制,如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王朝的皇帝都是世袭的;推选君主制,如欧洲早期的形成的许多诸候国家,它们完全脱离中央政权,几乎所有的君主都是诸侯或贵族推选产生。(2)按君主的地位,权力和作用,可分为君主专制制(或无限君主),如中世纪俄国、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王朝;君主立宪制(或有限君主制),如17世纪以来的英国。(3)按社会制度类型,可分为奴隶制的君主制;封建君主制,又可分为等级代表君主制和绝对专制君主制两种形式;资本主义国家的君主立宪制,通常表现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种形式。 君主制“共和制”的对称。以君主(国王或皇帝)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又分为君主专制制和君主立宪制(又称“有限君主制”)。前者君主掌握全部国家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法律,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古埃及、古巴比伦、中世纪的欧洲,辛亥革命以前的中国,均实行君主专制。后者君主的权力按宪法的规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议会掌握立法权,但君主有一定程度的否决权。是资产阶级与封建阶级妥协的产物。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英国、日本等国均实行君主立宪制。君主的产生在中国、日本等国都是世袭的。欧洲早期所有的君主都由诸候或贵族推选,王位世袭较晚才出现。罗马帝国是公选君主制的典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只有英、比、荷、丹、日、泰、约旦、沙特、西班牙、摩洛哥等少数国家保留君主制。 君主制“共和制”的对称。以君主(国王、皇帝等)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制并不是形式划一,一成不变的制度,而是非常灵活的、能够适应各阶级的统治关系的制度”(《列宁全集》第17卷第264页)。奴隶制国家通常实行暴君政治或神权政治,如古埃及和巴比伦。封建制国家大多实行等级代表君主制或绝对专制君主制,如中世纪的法国和俄国。有些国家采用君主立宪制或有限君主制,以17世纪以来的英国最为典型。1868年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日本,是二元制君主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议会制君主国。 君主制见“法学”中的“君主制”。 君主制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一切权力属于君主,即所谓“主权在君”。君主终身任职,职位世袭。国家政权机关由君主自上而下组织,对君主负责。可分为专制君主制、等级代议君主制、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类型。 君主制 君主制共和制的对称。由世袭的君主 (国王、皇帝等) 为国家元首的统治形式。各国君主的称谓不尽相同,如国王、皇帝、女王、天皇、大公等。君主制是人类最早创造同时又是历史最悠久的政权组织形式之一。在君主制国家中,一般地说,国家最高权力全部掌握在君主之手,国家机构仅为君主的办事机构,官吏均为君主的臣仆。奴隶制国家通常实行暴君政治或神权政治;封建国家通常实行君主专制或等级代表君主制。资产阶级国家的立宪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妥协的产物,有议会君主制 (现在的英国、日本)、二元君主制(1871年—1918年的德国)。古代东方诸国 (如埃及、巴比伦、波斯) 都实行君主制,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也都实行君主制。现代民主制度出现以后,君主国的数目有所减少,一些国家至今仍采用君主制,例如英国、瑞典、荷兰、比利时、丹麦、日本、泰国、摩洛哥、沙特阿拉伯等。君主绝大多数由世袭继位,也有个别君主是选举产生的。在实行君主制的国家中,君主的实际权力有很大不同。在专制君主制下,君主掌握最高政治权力。在立宪君主制下,君主只起对内对外代表国家的作用,不掌握实际政权。因此,君主国可以同时又是实行民主制的国家。 ☚ 库克群岛阿里吉院 君主立宪制 ☛ 君主制 君主制君主制原指由个人掌握最高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后来它的含义发生变化,指同共和制相对称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一般说来,凡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称共和制。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的称君主制。君主制源于希腊文,由 “单独”和 “统治” 两词组成。在古代,君主制比共和制远为发达。原始公社末期的部落酋长、军事首领或者神职人员,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利用他们原有的优越地位,逐步掌握了最高的统治权,发展为君主,并通过由他们所掌握了最高的统治权,发展为君主,并且通过由他们所掌握的国家机构和官吏实行统治,形成奴隶制国家的较为普遍的政权组织形式。 ☚ 总统制 国家结构 ☛ 君主制 君主制共和制的对称。以君主 (国王、皇帝、大公、苏丹和沙皇等) 为国家元首的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其特点是:世袭的、终身任职的君主全部或部分地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其军政官僚机关管理国家。是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少数资本主义国家也实行有限君主制。古代东方的奴隶制国家,如古埃及、巴比伦、波斯和中国的夏、商、西周等,均实行君主专制政体,国家全部权力掌握在国王手中,全国土地都是国王的财产,国王借助神权思想实行独裁统治。封建制国家无论西方或东方,多实行君主制,其中又分为中央集权制君主制和等级君主制。前者如中国,后者如英、法、葡萄牙等国。特点是逐级分封形成严格的等级制,每一等级的领主在其领地范围内部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权力。君主是封建主阶级的集中政治代表。资产阶级的有限君主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其特点是君主的权力以宪法的方式加以规定,受到限制,称为君主立宪制,君主的权力与封建时代比大大削弱。根据君主权力限制的程度又可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独裁制 共和制 ☛ 君主制 君主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在西方,君主制一词源出希腊文monos(单独) 和aroho(统治)。原意指“一人独裁的政权”。君主全部或部分地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制。在历史上君主制曾为不同阶级所采用。在奴隶制国家通常实行暴君政治或神权政治,如古代埃及、巴比伦。封建制国家大多实行等级代表君主制或绝对专制君主制,如中世纪的法国和俄国,中国历代封建皇朝都是绝对专制君主制。有些资本主义国家,由于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妥协,采取君主立宪制或有限君主制,如英国和日本等。进入20世纪以后,君主制逐渐呈现衰亡的趋势。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俄国、德国、奥匈帝国和土耳其四大君主国被消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四个君主国也被消灭。在当代,虽然还有若干国家沿用君主制,但其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世袭为其传统外,君主多为虚设元首,起着象征性的作用。 ☚ 政体 贵族制 ☛ 君主制 君主制共和制的对称。以君主作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是世袭的,借助于神权思想来加强国王个人独裁的权威,而不论其君主是老迈昏庸的,还是襁褓中的婴儿。在古代东方的奴隶社会都表现为君主专制政体,它突出地表现在最高权力掌握在国王手中,全国土地都是国王私产,,如古埃及和巴比伦,中国的夏、商、周。君主制的表现形式具体有以下几种:(一)贵族君主制。指封建社会在中央王权十分软弱、地方割据势力相对强大的情况下,以大封建主为国家元首(称“国王”或“大公”)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封建割据时期,法、德、俄的一些大公国是其典型。这是欧洲一些国家封建君主制的早期形态。(二)等级代表君主制。指封建君主和其他阶层妥协所建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建立由高级僧侣、贵族和富裕市民代表组成的等级代表会议,作为君主的咨询机关。如13世纪的西班牙国会和英国国会以及14世纪初期的法国三级会议。等级君主制是欧洲由贵族君主制向专制君主制的过渡形式,体现了欧洲大多数国家经历由封建割据逐步加强中央王权的过程。在东方国家一般未出现过。(三)君主专制制。又称“绝对君主制”。指许多奴隶制或封建制国家中由君主一人掌握国家全部权力、并通过其军政官僚机关管理国家的政体。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宫廷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古埃及和巴比伦,辛亥革命前的中国,欧洲大部分封建国家的后期,都曾实行这种制度。(四)君主立宪制。又称“有限君主制”。资本主义国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不同程度限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它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分享权力、相互妥协的产物,起源于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约翰·洛克(1632-1704)于次年发表的《政府论》,从理论上论证了这种制度。其形式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种。前者,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到宪法的若干限制,但仍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议会和政府并立,分掌政权;政府首脑由君主任命并对君主负责;立法权归议会行使,但君主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的日本。后者,资产阶级占绝对优势,君主处于象征地位,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如当代的英、日、荷、比等国。 ☚ 阿尔蒙德 君主专制 ☛ 君主制monarchy 君主制monarchy 君主制monarchy(以君主——其称号有国王、皇帝、天皇、沙皇、大公、苏丹等——为国家元首的政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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