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劳动力介绍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劳动力介绍所指从事管理和安置城镇闲散劳动力的专门机构。劳动力介绍所始建于建国初期。当时为了办理失业职工的登记及职业介绍,国家规定各城市劳动局应设立劳动力介绍所。1950年劳动部公布的《市劳动介绍所组织通则》规定,劳动力介绍所的主要任务是:(1)登记、统计失业职工,调查公、私营企业需要劳动力情况,筹划介绍职工就业;(2)介绍新成长的劳动力和闲散劳动力就业和工作。1958年后,劳动力介绍所逐步撤销,1963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大中城市恢复和建立劳动力介绍所的通知》后得到重建。它的主要任务是:(1)通过调查登记,切实掌握闲散劳动力的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可能,分别地把他们组织起来,以便分配使用,或作其他安置;(2)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及时介绍和调配劳动力,监督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协议;(3)对闲散劳动力进行政治教育和必要的短期技术培训、业务培训。 劳动力介绍所 劳动力介绍所城镇管理闲散劳动力并介绍其就业的专门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就业登记,掌握劳动力资源情况;介绍、安排劳动力就业; 监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共同遵守劳动合同和协议; 对闲散劳动力进行组织、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1978年开始建立的劳动服务公司,以及以后成立的劳务市场,基本上具有劳动力介绍所的职能。 ☚ 劳动合同制 劳动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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