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状
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书状。它由6个部分组成:
❶诉状的名称。应标明“刑事诉状”四字。
❷自诉人和被告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有数个原告、被告,应依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与作用,依次排列。
❸原告人(自诉人)的请求事项。应写明案件性质,根据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的犯罪事实,向法院提出请求和主张。如附带民事诉讼,还可提出赔偿要求。
❹原告人(自诉人)所诉的事实和理由。应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应当举出证实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列出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同时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提出起诉的理由。
❺结尾。写明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并盖章,具状的时间。
❻附项。应写明本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