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西印度公司Dutch West IndiaCompany荷兰—合股贸易公司,1621年取得特许状,拥有政治和贸易方面的权力,可在非洲、西印度群岛、澳大利亚和美洲探险和殖民。1624年该公司在奥林奇堡建立一殖民地,次年该殖民地与曼哈顿殖民地合并为新尼德兰殖民地,由一名委派的总督和一个参事会根据公司的指示治理。公司的主要利益在于开发该殖民地的毛皮贸易。 荷兰西印度公司Dutch West India Company荷兰的殖民性贸易垄断公司,1631年正式组建。公司在与非洲西海岸和美洲东海岸以及太平洋各岛屿的贸易中享有垄断权,成为荷兰对外殖民扩张的工具。除进行诈骗性贸易之外,它还从事海盗活动,主要是劫掠西班牙船只。它是荷兰进行奴隶贸易的主要经营者。随着荷兰海上霸权地位的衰落,公司日渐衰微,1790年,西印度公司最终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