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自给程度稽核
是对银行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比较的监督检查。是检验信贷资金来源与信贷资金运用的适应程度性。由于各项存款是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业务营运活动的支柱。银行的资金运用受制于资金来源,反过来又影响资金来源。因此积极筹集和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资金的自给程度,才能为资金运用提供可靠的基础。因此对银行信贷资金自给程度进行稽核,有利于促进各金融机构努力集聚资金,合理分配资金,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不断改进和提高吸收存款,积极组织资金,以扩大资金的自给能力。
信贷资金自给程度稽核,要检查信贷资金来源与信贷资金运用总量的平衡情况,与历史同一时期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增减变化形成的原因,计算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之间相适应的程度,具体可用以下公式考核:

(可用一般存款余额=各项一般存款余额-缴存一般存款余额-备付金余额)
稽核信贷资金自给程度还可直接从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比率看相互之间的适应状况与上年同期比,计算公式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