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诉诸武力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用兵 用兵运兵 试兵 错兵 料兵(~神速)玩兵 暴兵(~累年) 行兵 行师行军 即戎 另见:军事 指挥 计策 兵法 ☚ 用兵 调兵 ☛ 诉诸武力resort to force一国对另一国使用武力。诉诸武力为国际法所禁止。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联合国原则之一是:“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宣布的7项原则之一是:“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上应避免为侵害任何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之目的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威胁或武力之原则”。其他国际法律文件也有类似的规定。在国际法上,除实行合法自卫外,武力的使用和威胁是非法的。 诉诸武力按照传统国际法,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推行国家政策的手段,是合法的。20世纪始,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对使用武力施加了各种限制。 诉诸武力sù zhū wǔ lìappeal to arms; resort to force 诉诸武力sù zhū wǔ lì义同“诉诸干戈”。same as“诉诸干戈”。 诉诸武力su? zhu? wu? lì【释义】指用军事力量解决问题。 诉诸武力sùzhūwǔlì诸:文言词,“之于”的合音。指发动战争或争斗,用军事或暴力手段来解决冲突或争端。 诉诸武力sù zhū wǔ lì诉之于武力。意指用军事手段或战争来解决问题。 诉诸武力su zhu wu li诉:诉讼,指判决。诸:“之于”二字的合音。指用军事等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诉诸武力sùzhū-wǔlì〔述宾〕 诸,“之于”的合音。指用军事行动解决问题。王火《战争和人》(2)卷3:“但阁下应知,我们日本懂得中国的民族意识是不可征服的,~解决不了这场事变。”用于军事方面。 诉诸武力sù zhū wǔ lì诉:控告。诸:之于,于,介词,用。武力:武装力量。即用武力来评判谁是谁非。指用战争解决问题。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