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准备基金为了补偿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被保险人人身伤亡引起的经济需要,由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保险费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而集中起来的一种社会后备基金。它是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是用于保险赔偿或给付的专用基金。它以保险合同为法律依据,以概率论为科学基础,体现“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精神,具有可靠性、科学性和互助性。保险准备基金是人类在与自然灾害的长期斗争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基金形式。它随着社会进步和基金发展而不断完善。由于保险准备基金是保险责任期限内保险人承担赔偿、给付义务的准备金,因而必须保持其独立性和完整性;但在运营过程中,可利用其时间差,以一定方式投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促进国民经济和保险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