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2000年,中国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工业企业数为2025个,其工业总产值为1150.45亿元。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方与内地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