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元代湖广行省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元代湖广行省 元代湖广行省元至元八年 (1271),忽必烈定国号为大元。至元十六年 (1279) 灭南宋,统一全国,建都燕(今北京市)。开始采用行省制,于中央设中书省一个,地方设行中书省 (亦称行省) 11个,直隶中央。省作为最高地方行政机构是从元朝开始的,并且一直沿用至今。省下为路、州 (府)、县,实行四级制。湖南属湖广行省,一小部分属四川行省。 ☚ 荆湖南路 湖广行省、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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