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三、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共中央1982年1号文件,批转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大规模变动已经过去,现在已经转入总结、完善、稳定阶段。接着在中共中央1983年1号文件、1984年1号文件中,都把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由于新疆农牧区生产责任制建立较晚,因此,可以借鉴其他省区经验,避免了许多弯路。自治区党委1984年6月上旬,根据中共中央1983年、1984年两个1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两个1号文件若干政策问题的具体规定》,结合新疆的实际情况,对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了许多具体规定。自治区各地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规定,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 (九)牲畜作价归户 (一)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和承包合同管理 ☛ 00021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