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旨在推进节能减排的战略,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的活动。“节能产品” 是指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10大类高效节能产品,包括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惠民” 就是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来推广应用这些产品,财政补助标准依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的一定比例确定。如对能效等级2级的房间空调器给予300—650元/台(套) 的补助,能效等级为1级的给予500—850元/台 (套) 的补助。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内容是: 补贴对象是高效节能产品的购买者,包括消费者和用户; 补贴标准主要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同时考虑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为节约推广成本,提高推广效率,方便消费者,有利加强监管,这一工程采取间接补贴方式,对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即由生产企业按承诺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价格销售高效节能产品给消费者和用户,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和用户。中央财政对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或2级产品的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再由生产企业按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而 《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 中明确规定,财政补助标准主要依据高效节能产品与同类普通产品成本差异的一定比例确定。《通知》 规定,推广产品和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国家设定统一准入条件,由企业申报。财政补助的高效节能产品必须符合能源效率国家标准,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或2级,其他质量性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实际销售价格不高于企业承诺的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金额。而对于补贴范围和补贴时间,《通知》 明确指出,国家将量大面广、用能量大、节能潜力明显的高效节能产品纳入财政补贴推广范围,具体产品种类另行确定。当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达到一定水平时,国家不再补贴推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补助和监督检查、标准标识、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推广工作经费。
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扩大消费、振兴产业。中国是家电生产和出口大国,家电产业对国民经济影响大。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国家电产品出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急需扩大国内需求,促进产业振兴。实施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可以有效扩大内需,拉动消费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提高能效、优化结构。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家用电器拥有量快速增长,但高效节能家电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仅为5%—15%,节能潜力大。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将高效节能产品国内市场销售份额提高到30%左右,可实现年节电约750亿千瓦时,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推动节能技术进步。三是节电省钱、惠及百姓。高效节能产品相对普通产品销售价格较贵。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消费者按补助后的价格从市场上购买高效节能产品,既节省了购买成本,又可以享受到高效节能产品带来的节电省钱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