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人民生活有了较大改善
河池地区属“老、少、边、山、穷”地区,是全国18片贫困地区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扶贫工作,在全面查清贫困状况和原因的同时,积极做好扶贫物资和粮款的救济工作,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改善作出了极大的努力。但由于历史、社会、自然等原因,到1984年全地区300万农村人口中仍有240多万人的生活处在温饱线以下,占农村总人口80%。1985年以来,地委、行署根据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精神,提出了“长抓林、短抓牧,不长不短抓果树,当年抓好粮、工、副,寻找机会出劳务”的扶贫工作方针,开始在全地区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大规模、全方位地开展扶贫工作。
(1)不断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把扶贫工作作为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明确了扶贫工作的主战场放在“三区”即大石山区、高寒深山区和水库淹没区,地、县、乡都建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每年还分别从地、县、乡机关中选派部分干部到贫困乡、村挂钩任职,实行扶贫目标责任制,从而大大增强了全社会的扶贫意识。
(2)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入手,抓好温饱和脱贫致富的基础工程。1985年以来,全地区共利用国家扶贫的各项资金7.84亿元,以解决群众“两缺”(缺水、缺电)和“两难”(人畜饮水难、行路难)为重点,全面实施了温饱工程和综合治理工作,截止1992年,全地区共新建抽水站17座,引水渠道133条217公里,兴修小型水利492处,增加灌溉面积3 733公顷,恢复灌溉面积2 600公顷,完成砌墙保土8 940公顷,改造低产田 (地)2.33万公顷;共修建水池、水柜等人畜饮水工程6 012处,蓄水61.4万立方米,解决了32万人、26万头牲畜的饮水难问题;共修建县、乡公路60条、818.5公里,乡村机耕路344条、2 235公里,山区马驮路211条、1 017公里,解决和改善了28个乡、365个圩场、920个行政村、129.5万人的行路难问题。此外,各地还充分利用小河、溪水力资源兴建了小水电站或微型发电站,1992年全地区共有乡级小水电站23个,村级以下小水电站156个,农户自办或联办微型水电站867处,总装机容量7 694千瓦,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农村生产生活用电的困难。
(3)以脱贫致富为目标,大力抓好贫困山区的经济开发。首先是积极扶持粮食生产,努力解决吃饭难问题。“七五”期间以来,全地区每年农业投入2 500多万元,扶持贫困农户购买良种、农药、农膜、化肥以及改造中低产田等,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使农民人均有粮由1985年的261.1公斤增加到1992年的312.1公斤。其次是选准启动产业,扶持兴办种、养、加工等开发项目,以稳定贫困农户的经济收入。“七五”期间以来,全地区投入扶贫资金开发了2 066个项目,其中种养项目821项,乡镇企业533项,其他项目712项。再次是积极组织异地开发,解决资源贫乏山区贫困农户的生产出路问题。截止1992年,全地区共兴办异地开发点69个,其中地区内异地开发点61个,参与开发农户达7 348户,3万多人,开发面积1.27万公顷;地区外异地开发点8个,参与开发人数1 000多人。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开发格局。1992年按自治区制定的温饱线标准统计,全地区已有210.7万人越过温饱线(人均纯收入300元以上,人均口粮200公斤以上),占农村总人口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