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章問交際章】
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
存疑 交接只一般,道只大綱,禮是節目。道如義,以為質之義;禮如禮,以行之之禮。亦有合道而不合禮者,此道與禮之分也。
殷受夏止為烈。
或問 ‘殷受夏’云云。見小注。此章之文,有可疑者,不獨此也,如獵較、簿正之屬,皆所未明,是以備論而闕之耳。○語類 ‘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言受天下而不辭,則舜受天下不為泰。‘於今為烈’,是‘暴烈’之烈,如‘宣王承厲王之烈’。人傑。○通考 仁山金氏曰:‘舊説亦自可通。蓋殺人而奪其貨,人所共惡,於法皆不待教而誅者也。此法殷受之夏、周受之殷,不待辭説。今尚明烈則禦奪之貨,如之何其可受乎?’
充類至義之盡。
大全 ‘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某嘗為説曰,充吾不穿踰之心,而至於義之盡,則可自謂如此,豈可緊以此責人哉?諸侯之於民,所取固不足道云。答張敬夫。
獵較
存疑 魯人獵較,舊俗也。孔子亦獵較,依舊俗為之不變也。萬章之意,以事道者便當以道變易其俗,今孔子亦獵較,是不以道易天下也,故曰‘事道奚獵較’。孟子謂孔子之不變其俗,先正其本也。先‘簿正祭器’,則祭器有常數;‘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則祭物有常品。器有常數,物有常品,則不消遠取物以供祭。彼獵較者,將久而自癈,此聖人陰移默奪之功,其不變俗之中自有變之者在,若急於目前除姦革弊。此淺陋者之所為,何足以知聖人之作用哉?
為之兆。
翼注 為之兆也,不專指正祭器事。凡三月内大治所行者,皆小試行道之端意。蓋當時疑夫子之道當年莫究,累世莫殫,畏其難行。使孔子因獵較一事不合而即去,則人終不知聖道之果可行,終覺其不近人情而益重疑畏矣。故不去而留身於魯,正欲以其隨試輒效者,示人以吾道可行之朕兆也。譬如醫者初至病人之家,病人未知信從,鍼石難施,且略施湯熨,治愈一二標病,使信我有手到病除之驗,方可漸次施功。要會此意。○存疑 此章有‘奚不去’之疑,意以君子所至,便當以道易天下,扶衰救弊,撥亂反正,今不能救習俗之弊,姑從之而陰為之圖,是道不可行,於義不當留也。孟子言孔子所以不去者,欲小試行道之端以示於人,使人知聖道之果可行爾。聖人之用於魯,凡其所行,使鬻雞豚者不飾賈,男女行者别於道,三月而魯大治。皆其試行道之端以示於人者也。○為之兆,在‘先簿正祭器’外,蓋聖人欲試行道之端以示人,於獵較一事且姑置之,而陰為之圖。‘先簿正祭器’,正是陰為之圖,更有試行道之端在,若前所云是也,此聖人作用之妙處。不然,人方未知聖道之果可行,吾輒舉其小者整頓之,人心未孚而已駭,小弊未能革而身已不見用矣,而謂聖人為之乎!
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
語類 子升問孔子仕季氏之義。曰:‘此亦自可疑,有難説處。’因言:‘三家後來亦被陪臣撓,也要得夫子來整頓,孔子卻因其機而為之。如墮邑之事,若漸漸掃除得去,其勢亦自削弱,可復正也。孟氏不肯墮成,遂不能成功。’又問:‘羣弟子皆仕家臣,聖人亦不甚責之。’曰:‘當時列國諸臣,皆世其官,無插手處,故諸子不擇地而為之耳。’木之。○問‘孔子仕(季威子)〔於定公〕’。曰‘當時(威)〔桓〕子執國柄’,‘孔子之相,皆由(威)〔桓〕子’。問:‘墮三都,季氏何以不怨?’曰:‘季氏是時自不奈陪臣何,故假孔子之力以去之。及既墮三都,而三(威)〔桓〕之勢遂衰。所以(威)〔桓〕子甚悔,臨死謂康子曰:“使仲尼之去,而魯終不治者,由我故也。”【眉批】 墮三都。正如五代羅紹威,不奈魏博牙軍何,假朱温之勢以除之,既除牙軍,而魏博之勢大弱,紹威大悔,正此類也。孔子是時〔也〕失了這機會,不曾做得成。’僩。[1]○説統曰:‘論仕之義即“行可”,已非正局,乃孔子在當時則“行可”之外有“際可”,又有“公養”。若是乎委曲以行道,則今諸侯苟善其禮際,猶夫際可、公養之意;君子受之,亦猶夫孔子見可、際可、公養之仕之心,何必固卻以絶夫行道之機!此孟子願學孔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