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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7_053泰伯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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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07_053泰伯 下

【泰伯 下】

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啓予足!啓予手!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曰:啓,開也。曾子以為受身體於父母,不敢毁傷,孝經文。故使弟子啓[1]衾而視之。○曰:小雅小旻篇文。○補曰:‘吾知免’者,知其得免於刑戮。○曰:呼小子者[2],欲使聽識其言。
曰:自知免於患難。○駁曰:非也。集解、集注皆不以為免於刑戮者,以古有刖足,本無斷手,而曾子‘啓予手’,似無與於刑戮,故第以毁傷言之。然毁傷有二法:一是刑戮,一是撲損。‘易則易,于則于’,兩騎作説,謂之患難,可乎?古者原有支解之刑,故秋官‘條狼氏’誓僕曰殺,誓馭曰車轘,云:車裂也。是三代盛時早有此法。春秋傳云‘人轘高渠彌’,十八。又曰‘轘觀起於四竟’,廿二。史記蔡澤傳云‘吴起枝解’,淮南子云‘張儀枝解’,皆車轘之遺法也。然則啓其手足,而自幸其免於刑戮,是其義也。君子懷刑,故重於犯惡。戰兢臨履,豈可但以樂正子之下堂傷足當之哉?薛畏齋云:臨終將這身體造化,方不愧于天地,不愧于父母[3]。人若有曾子之心,便是龍逄比干身首分裂,與啓手啓足一般。不然,即老死牖下,與刀鋸戮辱何異。孝經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孝之始也。’○祭義曰: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曰:‘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案:此固孝子之至意,然曾子臨終之語意不止是。
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顔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焉)。’
曰:孟敬子大夫仲孫捷云:武伯之子。○朱子曰:問之者,問其疾也。鳥畏死,故鳴哀;人窮反本,故言善。容貌,舉一身而言。玉藻之九容。○補曰:暴,猝急也;義見下。慢,怠惰也。信者,誠之著也。朱子云:近信則非色莊。○朱子曰:辭,言語也;氣,聲氣也。玉藻云:‘氣容肅。’鄉黨云:‘屏氣似不息者。’鄙,陋也。○補曰:倍與偝通,諧聲為悖,皆乖反之意。○曰: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籩。爾雅釋器文。豆盛菹醢,濡物也。籩盛棗栗。凡燥物皆籩實也。○補曰:有司,謂籩人、醢人及宗祝之類。
李充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其慎終始,在困不撓也。禽獸之將死,不遑擇音,唯吐窘急之聲。人若將死,而不思令終之言,唯哀懼而已者,何以别於禽獸乎?是以君子之將終,必存正道,不忘格言,臨死易簀,困不違禮,辯論三德,大加明訓,斯可謂善言也。見疏。○案:此義極好,然經旨在有意無意之間。
曰:此道,謂禮也。動容貌,能濟濟蹌蹌,則人不敢暴慢之。正顔色,能矜莊嚴栗,則人不敢欺詐之。出辭氣,能順而説之,則無惡戾之言入於耳。○駁曰:非也。疑‘斯遠’二字宜屬他人,故為此説。然若如説,‘斯近’二字又難讀。朱子之義不可易也。○又按:邶風曰‘終風且暴’。毛傳曰:‘暴,疾也。’疾風謂之暴風,故其詁如是也。項羽本紀曰:何興之暴!動容貌有二病:一是急疾妄動,一是怠惰重動。二者俱不中禮,故欲遠之。
〈引證〉 説苑曰:曾子有疾,孟儀往問之。曾子曰:‘鳥之將死,必有悲聲;君子集大辟,必有順辭。禮有三儀,知之乎?’對曰:‘不識也。’曾子曰:‘坐,吾語汝。君子修禮以立志,則貪欲之心不來;君子思禮以修身,則怠惰慢易之節不至;君子修禮以仁義,則忿争暴亂之辭遠。若夫置罇俎、列籩豆,此有司之事也,君子雖勿能可也。’修文篇。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虚,犯而不挍,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補曰:挍,角也,報也。象交手相争。曰:‘言見侵犯不挍[4]。’坊本誤作‘校’。○曰:友,謂顔淵。○案:知為顔淵者,以‘昔者’。
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曰:‘六尺之孤,年十五以下。’云:周禮‘鄉大夫職’云,‘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七尺為二十,六尺為十五也。○補曰:寄,委任也。百里,諸侯之國也。古法:上公之封不過百里。曰:‘震驚百里。’命,一國之興亡也。曰:‘駿命不易。’○曰:‘大節,安國家,定社稷。’補曰:國有艱險之會,如竹之有節,是大節也。○補曰:奪,强取也。○朱子曰:‘與,疑辭。也,決辭。設為問答,所以深著其必然也。’曰:‘寄命者,攝君之政令。’云:君在亮陰,可當國攝君之政令。○駁曰:非也。委以國政,則皆是寄命,豈必亮陰之冢宰乎?管仲子産,是寄命也。
曰:託六尺之孤者,若周公霍光。○駁曰:非也。曾子所論,上不必達於周公,下不可逮於霍光霍光雖不負昭帝,功不掩罪,何足與於是?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補曰:士,業道之稱。弘者,函容之大也;云:含弘光大。毅者,執守之强也。毅字象猛獸發怒,毛豎。任,行者所擔負也。小雅云:‘我任我輦。’王制云:‘輕任並,重任分。’弘者,量也;毅者,力也。任重致遠,須力量也。曰:‘德輶如毛,民鮮克舉之。’
曰:毅,强而能斷也。○駁曰:非也。左傳曰:‘致果為毅。’所據者,此也。然彼是軍行之舊訣,非此經之義也,朱子改之為强忍,以是也。
子曰:‘興於,立於禮,成於樂。’
補曰:所以感其善心,禮所以束其筋骸,非禮勿視、聽、言、動。樂所以和其志意。感發故能興起,束飭故能立身,和壹故能成德。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補曰:民,謂農虞工商也;由之,謂由斯道也;知之,謂知斯道也。非‘精義入神’,不可以知道,故曰:‘操賤業者不可使知之,惟士業道。’曰:‘百姓日用而不知。’曰:‘儒(者)以道得民。’
曰:此一民字,除學宫俊秀及士官師外,即官‘九職任民’之民,其事即九職任事之事,如三農、園圃、百工、商賈以及虞衡、藪牧、嬪婦、臣妾、閒民,皆民也。三農生九穀,園圃毓草木,百工飭八材,商賈通貨賄,皆事也。使之者,但使播種藝植,而不告之以因天因地之情;但使飭化阜通,而不更導之以審曲面勢、懋遷化居之意。祇使行事,未嘗使知義也。節。上之不使民知,豈欲愚黔首哉?○案:此説似然,猶未備也。
曰:夫天下之人,有君子焉,有小人焉。其必一君子治衆民,然後天下治。若使天下之人家諭户曉,而民咸為君子,是天下無民也,無民非國也。節。故雖之世,民自民矣,非上之人不能喻之,如人愚黔首然,以其不可故也。○駁曰:非也。孔子親口自言曰‘有教無類’,衛靈公。而又反之曰‘不可使知之’,有是理乎?書大傳曰:‘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十五[5]入小學。’故説者遂謂孟子所云‘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義’者,亦不過貴族。然王制曰:‘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所謂國俊者,即朱子所謂‘凡民之俊秀’者。周禮: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以鄉八刑糾萬民’,‘以五禮防萬民之僞’,‘以六樂防萬民之情’,‘凡萬民之不服教者’歸于士。名曰萬民,豈復有尊卑貴賤於其間乎?聖人之心至公無私,故孟子曰‘人皆可以為’,豈忍以一己之私欲,愚黔首以自固,阻人之路哉?設欲自固,亦當教民以禮義,使知親上而死長,然後其國可守。真若愚黔以自固,則不逾期月,其國必亡,其驗也。特道體至大,造端乎夫婦,而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彼鋤耰鍛斲之賤,販糶漁獵之徒,將何以盡知其精微乎?況資稟不齊,愚魯不慧者,貴族亦時有之,況賤族乎?若是者,但可使由之而已,非欲隱之,力不給也。孔子所言者,勢也,非謀也。
子曰:‘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朱子曰:好勇而不安分,則必作亂;自作亂。惡不仁〔之人〕而使之無所容,則必致亂。人作亂。○補曰:古者賤則貧,言貧則賤在其中,言富則貴在其中。子曰:富而可求,吾亦為之。
〈引證〉 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
曰:周公者,周公云:春秋之世,别有周公,恐與彼相嫌,故注者明之。○補曰:驕,矜己也;吝,嗇施也。或曰:吝,當讀之為‘改過不吝’之吝。驕者矜其善也,吝者不改其惡也。○曰:驕亢則君子不至,吝嗇則小人不附。
子曰:‘三年學,不至於穀,不易得也。’
曰:穀,禄也。見陸氏釋文。○孫綽亦云。○補曰:古者‘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然好學者苦少,甫及三年,必舍學趣仕,故孔子歎之。
曰:穀,善也。言人三歲學,不至於善,不可得言必無也,所以勸人學。○駁曰:非也。不至於穀者,惡人也。不易得者,難得也。凡物之美者,謂之難得。今也憶慕惡人,曰‘如是者難得’,有是理乎?適足以沮人學,不知其勸也。
〈質疑〉 君子學道非為仕也,然君子未嘗不欲仕。若以志於禄者皆以為非,則全德者少矣。且三年學,不可謂久。
子曰:‘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補曰:篤,牢固也[6]爾雅釋詁注。謂篤其信道之誠以好學也。○補曰:善,猶修也。通作繕,亦修治也。莊子云:‘庖丁善刀而藏之。’謂守其至死不變之志以修道也。中庸曰:修道之謂教。○補曰:危者,將亡也。亂者,不治也。不入、不居,互文也。
曰:不入,始欲往;不居,今欲去。危者,將亂之兆。○駁曰:非也。不入、不居,别無深淺。且危甚於亂,朱子云:亂邦未危而刑政〔紀綱〕紊。謂之將亂可乎?
曰:守節至死,不離善道。○駁曰:非也。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補曰:位,朝廷所立之地。在大臣之位,當謀大臣之政;在邑宰之位,當謀邑宰之政;賤而無位者,不謀仕者之政。○曰:此與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本是一章,複簡重出。[7]
曰:欲各專一於其職。云:此章戒人侵官也。○駁曰:非也。古有官聯之法。
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
朱子曰:師摯樂師,名。下篇云:大師。○補曰:始者,三篇之始作也;終則曰三終。亂者,一篇之卒章也。朱子云:亂,樂之卒章也。古者合樂必歌三篇。周南,則關雎葛覃卷耳也。見鄉飲鄉射燕禮諸篇。洋洋,溢發之意。孔子聽樂而歸,追憶而贊美之。
曰:始,猶首也。道衰微,之音作,正樂廢而失節,大師關雎之聲而首理其亂者。○駁曰:非也。首理其亂而猶曰關雎之亂,則仍亂矣。○楚辭注曰:‘亂者,樂節之名。’國語云:‘以(辭)〔[8]為首,其輯之亂曰:“自古在昔。”’輯,成也。凡篇章既成,撮其大要以為亂辭。樂記曰:‘既奏以文,又亂以武。[9]’古賦‘亂曰’,皆卒章也。見大全史記曰:‘關雎之亂以為始。’司馬遷亦誤讀。
顧麟士曰:案鄉飲禮鄉射禮燕禮,樂凡四節,工歌鹿鳴之三,此第一節;笙入樂南陔之三,此第二節;間歌魚麗之三,笙由庚之三,此第三節,乃合樂,周南召南,此第四節。解‘亂’為‘卒’,則此第四節處三節之後,是其義矣。○駁曰:非也。若然,‘師摯之始’又何解?
〈考異〉 王應麟云:師摯〔之始〕[10]鄭康成謂“太師之名”。太師孔安國以為魯哀公時人,康成以為周平王時人。○案:此事可疑。或之樂章本是太師所編定,周禮‘大師六詩’。故名之曰‘師摯之始’,非孔子所親見者,今不可考。
子曰:‘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
補曰:狂,肆也。侗,無知貌。莊子山木篇云:侗乎其無識。○朱子曰:愿,謹厚也。悾悾,無能貌。○曰:馬之蹄齧者必善走,有是病而無是德,則天下之棄才也。
曰:侗,未成器之人。○駁曰:非也。成器者,豈易乎?
子曰:‘學,句。如不及,(惟)〔猶〕恐失之。’
補曰:‘學’一字為句。○補曰:如不及,其情如行人趁關門,恐其閉。(惟)〔猶〕恐失,其情如貪夫見金玉。
曰:學自外入,至熟乃可長久。○駁曰:非也。孔子之意,非謂‘既得而患失’也。嚮道而行,如有重寶在前,為他人所先獲,此之謂(惟)〔猶〕恐失之。
子曰:‘巍巍乎!之有天下也,句。而不與焉。’
朱子曰:巍巍,高大之貌。○補曰:有天下,謂取以為己有也。孟子云:朝諸侯有天下。自古以來,凡得天下者,無不用意用力。獨二人無意天下,全不用力,而天下自至,是其巍巍然超絶百王,不可幾及者也。○補曰:與,干也。不以身干與其事。曰:‘言己不與求天下而得之。’云:自以功德受禪,不與求而得之。
王充論衡曰:經云‘上帝引逸’,謂虞舜也。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王莽傳,太后詔曰:選忠賢,立四輔,羣下勸職,孔子曰:‘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劉實崇讓論云:有天下不與,謂賢人讓于朝,小人不争于野。以賢才化無事,至道興矣。己仰其成,何與之有?○駁曰:非也。任賢使能,政之大者,安在其不與政也?此與‘恭己正南面’一節指意不同,當從何晏之説。
江熙曰:受禪,有天下之極,故樂盡其善,歎不與並時。見疏。○駁曰:非也。此謂孔子不與也,豈非曲解?
子曰:‘大哉之為君也!巍巍乎!惟天為大,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
曰:則,法也。○曰:蕩蕩,廣遠之稱。○補曰:名,猶名言。左傳云:名言兹在兹。謂形諸言語也。文章,禮樂法度之著見後世者也。謂雖不能名言,其文章粲然。
曰:民無能識其名。一本無‘其’字。○曰:仁如天,不可名狀,非不識其名也。○駁曰:説是也。
〈引證〉 孟子曰,孔子曰:‘大哉之為君!惟天為大,惟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君哉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與焉!’滕文上。○案:孟子所引與論語不同,或亦記者之誤。
〈引證〉 春秋繁露孔子曰:‘唯天為大,唯則之。’則之者,大也。‘巍巍乎,其有成功也’,言其尊大而成功也。(奏)〔奉〕本[11]篇。
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之際,於斯為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陸氏本作‘有亂十人’。
曰:五人,皋陶伯益。○曰:亂,治也。爾雅釋詁文。治官者十人,謂周公召公太公望畢公榮公太顛閎夭散宜生南宫适,其一為母。云:太姒也。從夫之謚。○補曰:特言孔子者,承武王之言,故稱姓。才難,謂人才難得也。際者,交會也,謂聖主賢臣相遇之際也。莊子云:仁義之士貴際。斯者,武王之時也。言際會,至而尤盛,故彼五而此十,然有婦人焉,不能滿十,其難可知。○曰:三分天下有其二,故之人,咸被其德。見疏。○曰:其餘。九州,而有其六。文王率諸侯以事,是〔猶〕服事也。韓獻子云:‘文王之叛國以事,〔唯〕知時也。’見四年。
曰:際者,交會之間。交會之間,比於最盛,多賢才。○駁曰:非也。際者,聖主賢臣之際會。孔子本論人才之盛衰,則‘於斯為盛’者,謂際會,至而尤盛也。昔五而今十。説豈可通乎?
〈質疑〉 集注云:室人才之多,惟之際,乃盛於此。降自,皆不能及。○按:之命官本二十二人,非不多矣。此經所言者,不過五人,至於十人,不得云彼盛於此。且語脈顛倒,恐非本旨。舊説雖有病,亦以為最盛,誠以五與十不相當也。
〈考異〉 朱子曰:亂本作乿,古治字也。○曰:古文尚書‘德惟乿否’,德亂正與集注合。乿字,从爪从糸从乚,取以手理絲而有條理也。後人(亂)〔〕字加(乙)〔乚〕[12],與乿字相似,故遂誤以乿為亂。見通義。○曰:亂之為治,亦猶糞之為掃。不然,爾雅何有‘亂,治也’之文?
〈考異〉 陸氏釋文曰:予有亂十人,或作亂臣十人,非。○王應麟困學紀聞云:釋文‘予有亂十人’。左傳叔孫穆子亦曰:‘武王有亂十人。’劉原父謂‘子無臣母之理’,婦人蓋邑姜也。然本無臣字,舊説不必改。○案:梅氏泰誓雖不足信,其稱‘亂臣十人’者,本竊此經文也。舊本之原作‘亂臣’可知。左傳之文,安知不落一字乎?
曰:孔子武王之言而及文王之德,且與泰伯皆以至德稱之,其指微矣。云:范氏謂其指微〔矣〕,〔微指〕得非專為名分言歟?以泰伯文王為至德,以為未盡善,非(指)微〔指〕歟?[13]○案:此説謂孔子亟稱太伯文王為至德,其意為微刺武王也。其言有難通者,美文王以刺武王,可也;美泰伯以刺武王,不可也。何者?美泰伯文王受其刺,豈獨以武王為未盡善乎?且以名分言之,文王其可曰恪守名分乎?三代之法,皆天子邦畿千里,上公不過百里。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安在其守名分乎?且之克周公之所為也,武王何嘗獨辦?之先正偏於武王,常有不滿之意,其論不公。總之,泰伯之至德,不害於文王;文王之至德,不害於武王。其必立一而廢一,若冰炭之不能皆熱,則恐非孔子之本意。孔子文王周公必無所貶,則獨貶武王,有是理乎?
〈引證〉 周生烈子云:嘗駕五龍以騰衢,嘗服九駮以馳塗,此上御也。出太平御覧。○柳識弔夷齊文云:五刃不礪于庫,九駿伏轅于塗。○王應麟云:五龍、九駮,謂五臣、九臣。
子曰:‘,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盡力乎溝洫。,吾無間然矣。’
補曰:間,罅隙也。象月入門隙。言翕然愛慕,無罅隙然也。○曰:菲,薄也。致孝〔鬼神〕[14],祭祀豐潔。○朱子曰:黻,蔽膝也,以韋為之也;與韍通。冕,冠也,前低而後高。冕者,俛也。皆祭服也。溝洫,田間水道,以正疆界、備旱潦者也。云:方里為井,井間有溝,溝廣深四尺。十里為成,成間有洫,洫廣深八尺。○補曰:三者,所以薄於自奉而厚於神人。
曰:言己不能復間厠其間。○駁曰:非也。不知何解。
〈質疑〉 集注云:謂指其罅隙而非議之。云:先進篇‘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案:相好,而孔子間之,則是可曰‘指其罅隙而非議之’。今所論者,一人而已,又安有罅隙之可指乎?閔子騫為一邊,其父母昆弟為一邊,故得稱曰‘人不間’,若單言子騫,則‘人不間’三字用不得矣。

☚ 07_052泰伯章補遺   07_054子罕第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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