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 下】
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啓予足!啓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鄭曰:啓,開也。曾子以為受身體於父母,不敢毁傷,孝經文。故使弟子啓[1]衾而視之。○邢曰:詩小雅小旻篇文。○補曰:‘吾知免’者,知其得免於刑戮。○周曰:呼小子者[2],欲使聽識其言。
周曰:自知免於患難。○駁曰:非也。集解、集注皆不以為免於刑戮者,以古有刖足,本無斷手,而曾子‘啓予手’,似無與於刑戮,故第以毁傷言之。然毁傷有二法:一是刑戮,一是撲損。‘易則易,于則于’,兩騎作説,謂之患難,可乎?古者原有支解之刑,故秋官‘條狼氏’誓僕曰殺,誓馭曰車轘,鄭云:車裂也。是三代盛時早有此法。春秋傳云‘齊人轘高渠彌’,桓十八。又曰‘轘觀起於四竟’,襄廿二。史記蔡澤傳云‘吴起枝解’,淮南子云‘張儀枝解’,皆車轘之遺法也。然則啓其手足,而自幸其免於刑戮,是其義也。君子懷刑,故重於犯惡。戰兢臨履,豈可但以樂正子之下堂傷足當之哉?薛畏齋云:臨終將這身體造化,方不愧于天地,不愧于父母[3]。人若有曾子之心,便是龍逄、比干身首分裂,與啓手啓足一般。不然,即老死牖下,與刀鋸戮辱何異。孝經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孝之始也。’○祭義曰: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曰:‘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案:此固孝子之至意,然曾子臨終之語意不止是。
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顔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焉)。’
馬曰:孟敬子魯大夫仲孫捷。邢云:武伯之子。○朱子曰:問之者,問其疾也。鳥畏死,故鳴哀;人窮反本,故言善。容貌,舉一身而言。玉藻之九容。○補曰:暴,猝急也;義見下。慢,怠惰也。信者,誠之著也。朱子云:近信則非色莊。○朱子曰:辭,言語也;氣,聲氣也。玉藻云:‘氣容肅。’鄉黨云:‘屏氣似不息者。’鄙,陋也。○補曰:倍與偝通,諧聲為悖,皆乖反之意。○邢曰: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籩。爾雅釋器文。豆盛菹醢,濡物也。籩盛棗栗。凡燥物皆籩實也。○補曰:有司,謂籩人、醢人及宗祝之類。
李充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其慎終始,在困不撓也。禽獸之將死,不遑擇音,唯吐窘急之聲。人若將死,而不思令終之言,唯哀懼而已者,何以别於禽獸乎?是以君子之將終,必存正道,不忘格言,臨死易簀,困不違禮,辯論三德,大加明訓,斯可謂善言也。見皇疏。○案:此義極好,然經旨在有意無意之間。
鄭曰:此道,謂禮也。動容貌,能濟濟蹌蹌,則人不敢暴慢之。正顔色,能矜莊嚴栗,則人不敢欺詐之。出辭氣,能順而説之,則無惡戾之言入於耳。○駁曰:非也。鄭疑‘斯遠’二字宜屬他人,故為此説。然若如鄭説,‘斯近’二字又難讀。朱子之義不可易也。○又按:邶風曰‘終風且暴’。毛傳曰:‘暴,疾也。’疾風謂之暴風,故其詁如是也。項羽本紀曰:何興之暴!動容貌有二病:一是急疾妄動,一是怠惰重動。二者俱不中禮,故欲遠之。
〈引證〉 説苑曰:曾子有疾,孟儀往問之。曾子曰:‘鳥之將死,必有悲聲;君子集大辟,必有順辭。禮有三儀,知之乎?’對曰:‘不識也。’曾子曰:‘坐,吾語汝。君子修禮以立志,則貪欲之心不來;君子思禮以修身,則怠惰慢易之節不至;君子修禮以仁義,則忿争暴亂之辭遠。若夫置罇俎、列籩豆,此有司之事也,君子雖勿能可也。’修文篇。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虚,犯而不挍,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補曰:挍,角也,報也。象交手相争。包曰:‘言見侵犯不挍[4]。’坊本誤作‘校’。○馬曰:友,謂顔淵。○案:知為顔淵者,以‘昔者’。
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孔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鄭曰:‘六尺之孤,年十五以下。’邢云:周禮‘鄉大夫職’云,‘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七尺為二十,六尺為十五也。○補曰:寄,委任也。百里,諸侯之國也。古法:上公之封不過百里。易曰:‘震驚百里。’命,一國之興亡也。詩曰:‘駿命不易。’○何曰:‘大節,安國家,定社稷。’補曰:國有艱險之會,如竹之有節,是大節也。○補曰:奪,强取也。○朱子曰:‘與,疑辭。也,決辭。設為問答,所以深著其必然也。’孔曰:‘寄命者,攝君之政令。’邢云:君在亮陰,可當國攝君之政令。○駁曰:非也。委以國政,則皆是寄命,豈必亮陰之冢宰乎?管仲治齊子産治鄭,是寄命也。
邢曰:託六尺之孤者,若周公、霍光。○駁曰:非也。曾子所論,上不必達於周公,下不可逮於霍光。霍光雖不負昭帝,功不掩罪,何足與於是?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補曰:士,業道之稱。弘者,函容之大也;易云:含弘光大。毅者,執守之强也。毅字象猛獸發怒,毛豎。任,行者所擔負也。小雅云:‘我任我輦。’王制云:‘輕任並,重任分。’弘者,量也;毅者,力也。任重致遠,須力量也。詩曰:‘德輶如毛,民鮮克舉之。’
包曰:毅,强而能斷也。○駁曰:非也。左傳曰:‘致果為毅。’包所據者,此也。然彼是軍行之舊訣,非此經之義也,朱子改之為强忍,以是也。
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補曰:詩所以感其善心,禮所以束其筋骸,非禮勿視、聽、言、動。樂所以和其志意。感發故能興起,束飭故能立身,和壹故能成德。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補曰:民,謂農虞工商也;由之,謂由斯道也;知之,謂知斯道也。非‘精義入神’,不可以知道,故曰:‘操賤業者不可使知之,惟士業道。’易曰:‘百姓日用而不知。’禮曰:‘儒(者)以道得民。’
毛曰:此一民字,除學宫俊秀及士官師外,即周官‘九職任民’之民,其事即九職任事之事,如三農、園圃、百工、商賈以及虞衡、藪牧、嬪婦、臣妾、閒民,皆民也。三農生九穀,園圃毓草木,百工飭八材,商賈通貨賄,皆事也。使之者,但使播種藝植,而不告之以因天因地之情;但使飭化阜通,而不更導之以審曲面勢、懋遷化居之意。祇使行事,未嘗使知義也。節。上之不使民知,豈欲愚黔首哉?○案:此説似然,猶未備也。
純曰:夫天下之人,有君子焉,有小人焉。其必一君子治衆民,然後天下治。若使天下之人家諭户曉,而民咸為君子,是天下無民也,無民非國也。節。故雖堯舜之世,民自民矣,非上之人不能喻之,如秦人愚黔首然,以其不可故也。○駁曰:非也。孔子親口自言曰‘有教無類’,衛靈公。而又反之曰‘不可使知之’,有是理乎?書大傳曰:‘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十五[5]入小學。’故説者遂謂孟子所云‘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義’者,亦不過貴族。然王制曰:‘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所謂國俊者,即朱子所謂‘凡民之俊秀’者。周禮: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以鄉八刑糾萬民’,‘以五禮防萬民之僞’,‘以六樂防萬民之情’,‘凡萬民之不服教者’歸于士。名曰萬民,豈復有尊卑貴賤於其間乎?聖人之心至公無私,故孟子曰‘人皆可以為堯舜’,豈忍以一己之私欲,愚黔首以自固,阻人堯舜之路哉?設欲自固,亦當教民以禮義,使知親上而死長,然後其國可守。真若愚黔以自固,則不逾期月,其國必亡,秦其驗也。特道體至大,造端乎夫婦,而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彼鋤耰鍛斲之賤,販糶漁獵之徒,將何以盡知其精微乎?況資稟不齊,愚魯不慧者,貴族亦時有之,況賤族乎?若是者,但可使由之而已,非欲隱之,力不給也。孔子所言者,勢也,非謀也。
子曰:‘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朱子曰:好勇而不安分,則必作亂;自作亂。惡不仁〔之人〕而使之無所容,則必致亂。人作亂。○補曰:古者賤則貧,言貧則賤在其中,言富則貴在其中。子曰:富而可求,吾亦為之。
〈引證〉 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
孔曰:周公者,周公旦。邢云:春秋之世,别有周公,恐與彼相嫌,故注者明之。○補曰:驕,矜己也;吝,嗇施也。或曰:吝,當讀之為‘改過不吝’之吝。驕者矜其善也,吝者不改其惡也。○純曰:驕亢則君子不至,吝嗇則小人不附。
子曰:‘三年學,不至於穀,不易得也。’
鄭曰:穀,禄也。見陸氏釋文。○孫綽亦云。○補曰:古者‘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然好學者苦少,甫及三年,必舍學趣仕,故孔子歎之。
孔曰:穀,善也。言人三歲學,不至於善,不可得言必無也,所以勸人學。○駁曰:非也。不至於穀者,惡人也。不易得者,難得也。凡物之美者,謂之難得。今也憶慕惡人,曰‘如是者難得’,有是理乎?適足以沮人學,不知其勸也。
〈質疑〉 君子學道非為仕也,然君子未嘗不欲仕。若以志於禄者皆以為非,則全德者少矣。且三年學,不可謂久。
子曰:‘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補曰:篤,牢固也[6]。爾雅釋詁注。謂篤其信道之誠以好學也。○補曰:善,猶修也。通作繕,亦修治也。莊子云:‘庖丁善刀而藏之。’謂守其至死不變之志以修道也。中庸曰:修道之謂教。○補曰:危者,將亡也。亂者,不治也。不入、不居,互文也。
包曰:不入,始欲往;不居,今欲去。危者,將亂之兆。○駁曰:非也。不入、不居,别無深淺。且危甚於亂,朱子云:亂邦未危而刑政〔紀綱〕紊。謂之將亂可乎?
邢曰:守節至死,不離善道。○駁曰:非也。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補曰:位,朝廷所立之地。在大臣之位,當謀大臣之政;在邑宰之位,當謀邑宰之政;賤而無位者,不謀仕者之政。○毛曰:此與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本是一章,複簡重出。[7]
孔曰:欲各專一於其職。邢云:此章戒人侵官也。○駁曰:非也。古有官聯之法。
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
朱子曰:師摯魯樂師,名摯。下篇云:大師摯適齊。○補曰:始者,三篇之始作也;終則曰三終。亂者,一篇之卒章也。朱子云:亂,樂之卒章也。古者合樂必歌三篇。周南,則關雎、葛覃、卷耳也。見鄉飲、鄉射、燕禮諸篇。洋洋,溢發之意。孔子聽樂而歸,追憶而贊美之。
鄭曰:始,猶首也。周道衰微,鄭衛之音作,正樂廢而失節,魯大師摯識關雎之聲而首理其亂者。○駁曰:非也。首理其亂而猶曰關雎之亂,則仍亂矣。○楚辭注曰:‘亂者,樂節之名。’國語云:‘以(辭)〔那〕[8]為首,其輯之亂曰:“自古在昔。”’輯,成也。凡篇章既成,撮其大要以為亂辭。樂記曰:‘既奏以文,又亂以武。[9]’古賦‘亂曰’,皆卒章也。見大全。史記曰:‘關雎之亂以為風始。’司馬遷亦誤讀。
顧麟士曰:案鄉飲禮、鄉射禮、燕禮,樂凡四節,工歌鹿鳴之三,此第一節;笙入樂南陔之三,此第二節;間歌魚麗之三,笙由庚之三,此第三節,乃合樂,周南、召南,此第四節。解‘亂’為‘卒’,則此第四節處三節之後,是其義矣。○駁曰:非也。若然,‘師摯之始’又何解?
〈考異〉 王應麟云:師摯〔之始〕[10]鄭康成謂“魯太師之名”。太師摯適齊孔安國以為魯哀公時人,康成以為周平王時人。○案:此事可疑。或魯之樂章本是太師摯所編定,周禮‘大師六詩’。故名之曰‘師摯之始’,非孔子所親見者,今不可考。
子曰:‘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
補曰:狂,肆也。侗,無知貌。莊子山木篇云:侗乎其無識。○朱子曰:愿,謹厚也。悾悾,無能貌。○蘇曰:馬之蹄齧者必善走,有是病而無是德,則天下之棄才也。
孔曰:侗,未成器之人。○駁曰:非也。成器者,豈易乎?
子曰:‘學,句。如不及,(惟)〔猶〕恐失之。’
補曰:‘學’一字為句。○補曰:如不及,其情如行人趁關門,恐其閉。(惟)〔猶〕恐失,其情如貪夫見金玉。
何曰:學自外入,至熟乃可長久。○駁曰:非也。孔子之意,非謂‘既得而患失’也。嚮道而行,如有重寶在前,為他人所先獲,此之謂(惟)〔猶〕恐失之。
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句。而不與焉。’
朱子曰:巍巍,高大之貌。○補曰:有天下,謂取以為己有也。孟子云:朝諸侯有天下。自古以來,凡得天下者,無不用意用力。獨舜禹二人無意天下,全不用力,而天下自至,是其巍巍然超絶百王,不可幾及者也。○補曰:與,干也。不以身干與其事。何曰:‘言己不與求天下而得之。’邢云:自以功德受禪,不與求而得之。
王充論衡曰:經云‘上帝引逸’,謂虞舜也。舜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王莽傳,太后詔曰:選忠賢,立四輔,羣下勸職,孔子曰:‘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晉劉實作崇讓論云:舜禹有天下不與,謂賢人讓于朝,小人不争于野。以賢才化無事,至道興矣。己仰其成,何與之有?○駁曰:非也。任賢使能,政之大者,安在其不與政也?此與‘恭己正南面’一節指意不同,當從何晏之説。
江熙曰:舜禹受禪,有天下之極,故樂盡其善,歎不與並時。見皇疏。○駁曰:非也。此謂孔子不與也,豈非曲解?
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惟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
孔曰:則,法也。○包曰:蕩蕩,廣遠之稱。○補曰:名,猶名言。左傳云:名言兹在兹。謂形諸言語也。文章,禮樂法度之著見後世者也。謂雖不能名言,其文章粲然。
包曰:民無能識其名。一本無‘其’字。○韓曰:堯仁如天,不可名狀,非不識其名也。○駁曰:韓説是也。
〈引證〉 孟子曰,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惟天為大,惟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君哉舜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與焉!’滕文上。○案:孟子所引與論語不同,或亦記者之誤。
〈引證〉 春秋繁露孔子曰:‘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則之者,大也。‘巍巍乎,其有成功也’,言其尊大而成功也。(奏)〔奉〕本[11]篇。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斯為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陸氏本作‘有亂十人’。
孔曰:五人,禹、稷、契、皋陶、伯益。○馬曰:亂,治也。爾雅釋詁文。治官者十人,謂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畢公、榮公、太顛、閎夭、散宜生、南宫适,其一為文母。邢云:太姒也。從夫之謚。○補曰:特言孔子者,承武王之言,故稱姓。才難,謂人才難得也。際者,交會也,謂聖主賢臣相遇之際也。莊子云:仁義之士貴際。斯者,武王之時也。言唐虞際會,至周而尤盛,故彼五而此十,然有婦人焉,不能滿十,其難可知。○鄭曰:三分天下有其二,故雍梁荆豫徐揚之人,咸被其德。見邢疏。○邢曰:其餘冀青兗屬紂。九州,而周有其六。文王率諸侯以事紂,是〔猶〕服事殷也。韓獻子云:‘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唯〕知時也。’見襄四年。
孔曰:際者,堯舜交會之間。堯舜交會之間,比於周。周最盛,多賢才。○駁曰:非也。際者,聖主賢臣之際會。孔子本論人才之盛衰,則‘於斯為盛’者,謂唐虞際會,至周而尤盛也。昔五而今十。孔説豈可通乎?
〈質疑〉 集注云:周室人才之多,惟唐虞之際,乃盛於此。降自夏商,皆不能及。○按:舜之命官本二十二人,非不多矣。此經所言者,舜不過五人,周至於十人,不得云彼盛於此。且語脈顛倒,恐非本旨。舊説雖有病,亦以為周最盛,誠以五與十不相當也。
〈考異〉 朱子曰:亂本作乿,古治字也。○金曰:古文尚書‘德惟乿否’,德亂正與集注合。乿字,从爪从糸从乚,取以手理絲而有條理也。後人(亂)〔
〕字加(乙)〔乚〕[12],與乿字相似,故遂誤以乿為亂。見通義。○純曰:亂之為治,亦猶糞之為掃。不然,爾雅何有‘亂,治也’之文?
〈考異〉 陸氏釋文曰:予有亂十人,或作亂臣十人,非。○王應麟困學紀聞云:釋文‘予有亂十人’。左傳叔孫穆子亦曰:‘武王有亂十人。’劉原父謂‘子無臣母之理’,婦人蓋邑姜也。然本無臣字,舊説不必改。○案:梅氏泰誓雖不足信,其稱‘亂臣十人’者,本竊此經文也。舊本之原作‘亂臣’可知。左傳之文,安知不落一字乎?
范曰:孔子因武王之言而及文王之德,且與泰伯皆以至德稱之,其指微矣。陳云:范氏謂其指微〔矣〕,〔微指〕得非專為名分言歟?以泰伯、文王為至德,以武為未盡善,非(指)微〔指〕歟?[13]○案:此説謂孔子亟稱太伯、文王為至德,其意為微刺武王也。其言有難通者,美文王以刺武王,可也;美泰伯以刺武王,不可也。何者?美泰伯則文王受其刺,豈獨以武王為未盡善乎?且以名分言之,文王其可曰恪守名分乎?唐、虞、三代之法,皆天子邦畿千里,上公不過百里。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安在其守名分乎?且周之克殷周公之所為也,武王何嘗獨辦?宋之先正偏於武王,常有不滿之意,其論不公。總之,泰伯之至德,不害於文王;文王之至德,不害於武王。其必立一而廢一,若冰炭之不能皆熱,則恐非孔子之本意。孔子於文王、周公必無所貶,則獨貶武王,有是理乎?
〈引證〉 周生烈子云:舜嘗駕五龍以騰唐衢,武嘗服九駮以馳文塗,此上御也。出太平御覧。○柳識弔夷齊文云:五刃不礪于武庫,九駿伏轅于文塗。○王應麟云:五龍、九駮,謂五臣、九臣。
子曰:‘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
補曰:間,罅隙也。象月入門隙。言翕然愛慕,無罅隙然也。○馬曰:菲,薄也。致孝〔鬼神〕[14],祭祀豐潔。○朱子曰:黻,蔽膝也,以韋為之也;與韍通。冕,冠也,前低而後高。冕者,俛也。皆祭服也。溝洫,田間水道,以正疆界、備旱潦者也。包云:方里為井,井間有溝,溝廣深四尺。十里為成,成間有洫,洫廣深八尺。○補曰:三者,所以薄於自奉而厚於神人。
孔曰:言己不能復間厠其間。○駁曰:非也。不知何解。
〈質疑〉 集注云:謂指其罅隙而非議之。純云:先進篇‘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案:禹與稷相好,而孔子間之,則是可曰‘指其罅隙而非議之’。今所論者,禹一人而已,又安有罅隙之可指乎?閔子騫為一邊,其父母昆弟為一邊,故得稱曰‘人不間’,若單言子騫,則‘人不間’三字用不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