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
【生卒】:1896—1984 【介绍】: 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湖南长沙人。又名罗迈。 1918年参予组织新民学会。1919年10月赴法国勤工俭学,参与发起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1922年回国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湘区委员会书记,中共第四、五届中央委员,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江苏省委书记等职。 1931年去苏联学习。1933年回国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部长。1934年参加长征,任中央军委第二野战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总政地方工作部部长。到陕北后,先后担任中共陕甘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等职。1946年参加中共驻重庆、南京代表团,协助周恩来工作。同年底回延安,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长、部长,统战部部长。 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政务院秘书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务院第八办公室主任、全国政协秘书长和副主席、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顾委副主任等职。1954年9月、1959年4月先后当选为第一届、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1984年8月11日在北京病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