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征收过桥税
1856年(清咸丰六年),以韦尔斯为首的英、美洋行大班,在苏州河出口处建造了一座木桥(韦尔斯桥),向过桥的中国人征收“过桥税”,每次制钱一文,车辆加倍。 1863年(清同治二年),过桥税增加一倍。上海人民向英国驻沪领事和公共租界工部局提出抗议,坚决要求取消过桥税。殖民当局置若罔闻。 1872年7月初,有人在源远街(今盆汤弄)的一家茶叶店码头设渡船两艘,义务接送来往行人,称为“义渡”。 不久,渡船增至五艘,韦尔斯桥上几无华人来往。公共租界工部局鉴于众怒难犯,遂于翌年8月在韦尔斯桥西边数十步处另造浮桥一座,免收过桥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