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与成就
新疆农村建党后,各级党委注重加强农村党支部的建设,不断进行教育和整顿。从1954年起,县、区委把管理教育党员列为农村支部经常性的工作之一。县委组织部定期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地委有计划地举办支书、支委训练班,各地还普遍建立了支部工作与党课教育制度,使党支部能很好地发挥领导作用。1955年全区建立3 000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是依靠党支部建立起来的。
1955年冬—1956年,全区有40%左右的农村支部进行了整顿。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对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了处理,改选了支部,建立与健全了支部工作制度。
1957—1958年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顿农业社,党员开展了整风运动。
1959年,各地党委对全区4 500个农牧区党支部进行了整顿,比较集中地解决了党员中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了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了党内团结,提高了党支部的战斗力。
1959年冬—1960年,全区结合整风整社,对5 349个农牧区党支部进行了整顿。这次主要解决执行政策、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不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进行了无神论教育。
1958—1960年,地、县、公社党校对全区90%以上的支部书记进行了一次或数次培训,还长期下放一批干部到农村牧区担任支部领导工作。
从1958—1962年,农村普遍开展了 “五好”支部评比竞赛活动。这对加强支部建设、推动生产、提高效率起了很大作用。
1961年9月,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了 《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 1962年初,又制定了《农牧区支部工作条例》(草案)。1963年初,中共中央批发了《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这三个文件对于农村党支部的性质、作用、任务、工作方法等问题都作出明确规定。通过贯彻落实上述三个文件,各地重点进行了支部任务和工作方法的教育,并对边境地区工作落后的940多个支部进行了整顿,重点是解决领导班子问题。通过整顿,基本改变了这些支部的面貌。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1963年9月后,农村开展“四清”,整党工作同时进行。经过整顿的党支部有2 039个,占农村支部总数的20%,参加整党的党员2.83万名,占农村党员总数的20.2%。这次整党特别注意选好支部书记,强调发扬党的三大作风和建立三大制度(学习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提高了农村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解决了一些支部和党员存在的问题。但由于把一些属于思想认识问题作为阶级斗争来对待,从而伤害了一些基层干部和党员。“文化大革命”中农村党支部在恢复正常组织生活过程中,虽然进行过整顿,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农村党组织的建设仍受到严重破坏。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始新的转机。1979年12月,区党委召开全区组织工作会议。会后,印发了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农村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并颁布了区党委组织部制定的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的暂行办法》,使全区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开始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同时,对一些问题多而严重的农村党支部进行了整顿,改变了涣散软弱状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1985—1986年对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普遍进行了整顿,并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通过整顿,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
区党委根据中共中央1989年8月28日 《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和1990年8月全国农村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并认真总结阿克陶县的教训,专门召开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第三届第十五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对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了研究,批转了新疆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加强自治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宣传部《关于加强自治区农村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见》、统战部《关于加强自治区农村宗教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民政厅《关于加强自治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 等文件。
1990年冬—1993年春,以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分期分批开展了农牧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农牧区社教工作中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着重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瘫痪、半瘫痪的问题;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和无神论的教育。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决定从1993年冬季起在全疆农牧区开展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用3~5年时间,把农牧区基层组织分期分批建设好。从1993年冬至1996年春,全区先后共抽调7. 7万多名干部组成6 316个工作队 (组),重点整顿了425个乡 (镇)、2 224个软弱涣散和784个贫困落后的村级组织。在认真抓思想教育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组织调整,全区共调整乡 (镇)党委书记230人,乡 (镇)长367人,村党支部书记3 331人,村委会主任3 625人。在3年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 整顿后进党支部。整顿中坚持以思想整顿为目的,以组织调整为手段,着眼点放在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上;坚持疏导方针,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支部领导成员总结经验教训,振奋革命精神,同心协力,搞好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各后进支部首先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对群众反映的公款吃喝、多占耕地、财务用工管理混乱、干部不团结、缺乏开拓进取意识等方面的问题,支委会成员认真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在思想整顿的基础上,进行了组织整顿。在突出抓后进党支部整顿的同时,对先进党支部提出更高要求,引导他们制订新的发展目标。对工作有一定基础,但存在某些突出问题的中间状态党支部,各地也组织了一定力量,本着有什么问题就帮助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区别情况进行指导。
2.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提高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素质,加强了培训教育工作,3年中共培训村党支部书记2.1万多人次。为解决南疆三地州乡村干部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接班人的问题,先后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团场抽调1 000多名在职干部到南疆边远乡镇任职,又从复员退伍军人中择优选配了800名青年党员集中训练后到艰苦乡村任职。各地、州、县还选派了2 580名机关干部到后进村任职或挂职。各地对党支部书记普遍加强了教育、培训和考察。调整后的村党支部书记,45岁以下的占93.5%,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占91.1%,比调整前有明显改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各地按照每个村要有2~3名后备干部的要求,还选拔了一批后备干部,实行建档管理,并加强了培训。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地普遍结合农牧民党员的思想实际,重点进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民族团结及无神论、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和实用科学技术等内容的学习和教育。1993年冬至1994年春和1994年冬至1995年春两次集中教育时,党员教育面分别达到93.9%和95.9%。通过正面教育,党员思想政治觉悟普遍提高,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为改变新疆农牧区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问题,各地在发展党员中,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注意发展年纪轻、有文化的党员。1993年冬一1994年春,全区农牧区发展的6 814名党员中,35岁以下的占81%。其文化程度,1988年高中以上和初中以上的分别占农牧区党员总数的15.03%和40.36%;1995年分别上升到27%和58%。
4.加强制度建设。1991年9月,自治区党委召开了党建目标管理座谈会。随后在疏勒、阿瓦提、霍城、米泉、吐鲁番5县市进行了党建目标管理试点。在此基础上,全区农村普遍建立了党建目标管理制度,村党支部均修订和完善了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创先争优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等。实践证明,建立与完善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利于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经过几年努力,农牧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农牧区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得到加强,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