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状况主要受地质构造、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控制。全市可划分为山地基岩水文地质区和冲积平原水文地质区两个地下水资源区。平原区又可再分为全淡水区和有咸水区两个区。全市地下水资源量8.17亿立方米。可开采量为7.02亿立方米。
1.山地基岩水文地质区。分布在蓟县北部山区,面积727平方千米。该区地下水资源量为0.86亿立方米。
2.冲积平原水文地质区。大致以宝坻断裂带为界,以北为全淡水区,以南为有咸水区。
(1)全淡水区。分布在蓟县南部和宝坻县、武清县、宁河县北部,面积1 598平方千米。该区地下水资源量为3.46亿立方米,其中浅层地下水为2.89亿立方米。
(2)有咸水区。分布在宝坻县南部至静海县的广大平原区,面积8 980平方千米。该区地下水资源量为3.85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