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洛美协定》Third Lome Convention
欧洲经济共同体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65个国家签订的贸易与援助协定。1984年12月签署,1985年3月生效。协定的主要内容是:(1)非加太国家享受稳定出口收入制的产品由44种增加到47种,并放宽了农畜产品的税率和配额;(2)协定生效后五年内,共同体向非加太国家提供74亿欧洲货币单位的援助,欧洲投资银行提供11亿欧洲货币单位的优惠贷款;(3)双方合作领域由经济贸易扩大到社会和文化合作、旅游等方面,明确规定优先援助最不发达的国家与向非洲难民提供援助。第三个洛美协定对非加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能使西欧共同体获得充足的原料供应与更大的市场。